淄博发布关于加强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摘要 日前,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最新消息,全市文化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公共文化场馆、文博场馆、A级景区等按50%执行限流。

日前,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最新消息,全市文化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公共文化场馆、文博场馆、A级景区等按50%执行限流。

关于加强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文化和旅游局,临淄区文物局,髙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综合协调部,文昌湖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局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文化娱乐场所管控

全市文化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公共文化场馆、文博场馆等人群聚集的密闭场所要按接待能力的50%实行限流,图书馆、上网服务场所和影剧院等场所要实行间隔就座。入场前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温,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并做好个人信息登记。

二、 严格旅游景区管理

全市A级旅游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入场前须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温,提供健康码和行程码并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并按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的50%进行限流。

三、 实施精准精细防控

全市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要立即暂停旅游团队业务。星级饭店、旅游民宿加强对入住旅客14天内行程查验,餐饮场所要间隔就坐,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

四、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全市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加快推进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和核酸检测“应检 尽检”工作,确保员工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

疫情防控部门另行要求的,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为准。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3月10号

来源: 淄博文旅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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