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变脸”,那可是川剧的绝活,变脸即变身份。近日,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岭子派出所辖区发生一起工地盗窃案件,民警在侦破案件后发现,“嫌疑人”与“报案人”竟是同一人!这个“变脸”着实让人匪夷所思。
2月18日,淄川公安分局岭子派出所接到辖区某项目工地工作人员的报警,称工地内的建材、设备被盗,损失价值3万余元。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勘查,并调取周边监控视频。
通过查看视频、线索研判分析,办案民警很快锁定了的犯罪嫌疑人林某,而另民警惊讶地是,林某正是本起案件的报案人。林某到案后交代,自己就是这家工地工作人员,负责施工设备材料的看管工作,在利益的驱使下产生盗窃的念头。而在实施盗窃之后,林某担心“东窗事发”,为混淆公安机关侦查方向,为自己“洗白”,于案发两天后才拨打了110报警。自作聪明、自导自演,没成想还是没有逃过办案民警的“法眼”。
通过进一步侦办,民警将伙同林某共同实施盗窃的杨某抓获归案,并追回部分被盗赃物。
目前,林某、杨某因涉嫌盗窃被淄川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