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摘要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新冠患者的发现和预警能力,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的工作安排,于1月14日至26日,在全市开展了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新冠患者的发现和预警能力,切实发挥其“哨点”作用,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的工作安排,于1月14日至26日,在全市开展了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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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围绕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统筹安排,确保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推动各项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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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压实责任,加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迅速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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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落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市、区(县)卫生监督机构,上下联动,全市卫生监督员充分利用周六、周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全面查找防控工作中的短板和漏洞。全市共监督检查基层医疗机构4254家,其中检查一级医疗机构96家,卫生院82家,村卫生室245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23家,诊所等其他医疗机构1479家。

三是加强对各区县的督导检查,督促全面落实疫情各项防控措施。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局成立督导组,集中对各区县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是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给予现场指导,对违反传染病防控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本次检查共查出问题1245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834份,对45家医疗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其中,责令停业整顿18家)。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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