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致忠
李白《嘲王历阳不肯饮酒》诗稿,海内外权威鉴赏家多已将之定为青莲手笔,我与他们灵犀相通,完全赞同。现从另一角度再做一些补充性的考证,也许多少还会有所助力。
李白与王历阳的关系
王历阳是人名还是姓氏加所官地名,需要先予澄清。清嘉庆年间由董诰领衔编纂的《全唐文》卷二八二有“王利贞”一目,并谓“利贞,睿宗时官和州历阳丞”,尝撰写“易州石亭府左果毅都尉蓟县田义起《石浮图颂》。”清翁方纲《跋唐石浮图颂》曰:“右《石浮图颂》,太极元年(712)八月建,和州历阳丞王利贞文,不署书者姓名。”(翁方纲《复初斋文集》卷二十四)清王昶《金石萃编》卷六十九《田义起石浮图颂》目下亦谓“大唐易州石亭府左果毅都尉蓟县田义起《石浮图颂》,和州历阳丞王利贞文”。清朱大绅光绪年间所修《直隶和州志》卷十一,于唐睿宗太极元年(712)栏内,有王利贞之名,名下注云“历阳县丞”。表明撰写《石浮图颂》的王利贞,太极元年曾任和州历阳县丞。因知王利贞撰写《石浮图颂》时的身份是和州历阳县丞,故王历阳乃其姓氏加所官地名,而真实姓名则是王利贞。所以李白与王历阳的关系,实即李白与王利贞的关系。
《旧唐书.地理志》载,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因杜伏威归国,改历阳郡为和州。天宝元年(742)改为历阳郡。乾元元年(758)复改为和州,领县二。后又领历阳、乌江、含山三县。今属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所有这些记载都证明李白所嘲不肯饮酒的王历阳,当就是这位王利贞。惜这位王利贞只是个县丞,官从八品,位低人微,名不见经传,所以关于他的资料无处可寻。
日前,林从龙先生发表《李白嘲王历阳不肯饮酒诗创作年代考》一文,又提供了一条有关王利贞的线索。所用资料来源于1981年在北京西城二里沟路东侧出土的一方郭君墓志。该《墓志》銘文撰写者的结衔是“应制梁州城固丞王利贞词”。内容讲“郭君以开元十七年(728)八月十三日卒於里第……。以开元廿一年(733)七月廿日安厝於蓟城北丰乐乡”。显然,王利贞在给郭君撰写墓志铭时,又被安置在陕西城固县县丞的位置上了。从太极元年(712)任安徽历阳县丞,二十年后又到陕西城固县仍任县丞,岂不令人费解!
前述太极元年(712)王利贞不但为蓟州田义起撰写了《石浮图颂》,其时身份是安徽和州历阳县丞。设若他出任历阳县丞时正届弱冠,也就是二十岁,那么到开元廿一年(733)也已经过了不惑之年。若是二十五岁才出任历阳县丞,则到开元廿一年就应是四十五、六岁的人了。怎么会等这么长的时间?这就要谈到唐代地方官员的“待选”制度。唐代的县级主政班子由县令、县丞、主簿、县尉组成。县丞为县令之副,职在刑狱。唐代任官有回避制度,规定本郡之人不能在本地为官,要当官必任他郡。王利贞是蓟州人,远至安徽和州去任官,符合当时的回避制度。而任职时长,通常不超过四年,到时就要挂职待选。而待选的时长则无定制。《新唐书》卷四十五《职官志》第三十五已谓“士人居官二年,十年待选”,应是其时的真实写照。其后,这种“待选”之弊愈演愈烈,至有“老死不获一命者”。王利贞待选二十年,始由一个小县的“历阳丞”升到一个大县的“城固县丞”,已是不幸中的万幸。林从龙先生推断他由城固县丞再待选差不多二十年,即天宝十一年(752)才又被任命为历阳县令,总算熬到县一级的长官,这时他应已过花甲之年。好在唐制规定诸职事官七十才可退休,且五品以上官员要上表申请,六品以下官员要申报到省,由省申奏朝廷。所以王利贞任历阳县令时虽已年过花甲,但还未届七十致仕的年龄。天宝十二年(753)初冬漫天大雪之日,王利贞以历阳县令身份宴请李白,因自己不会饮酒助兴,才使李白顺口溜出《嘲王历阳不肯饮酒》诗。可见李白与王利贞绝非一般关系。检李白所作之诗,只有三首是嘲诗,其中有两首嘲笑的对象是自己亲密朋友,一首则是嘲讽迂腐的鲁儒。上元二年(761)杜甫在四川新津写了一首《暮登四安寺钟楼寄裴十迪》诗:“暮倚高楼对雪峰,僧来不语自鸣钟,孤城返照红将敛,近市浮烟翠且重。多病独愁常閒绝,故人相见未从容,知君苦思缘诗瘦,太向交游万事慵。”当李白在饭颗山见到杜甫清瘦时,便顺口嘲吟:“饭颗山头逢杜甫,头戴笠子日卓午,借问年来太瘦生,总为从前做诗苦。”这里既有掌故,又有问候,没有责难,亦无嘲讽,有的只是轻盈的笑问。李杜齐有诗名,杜甫字斟句酌,“语不惊人死不休”;李白则“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虽然诗风迥异,但友情深厚。一句“借问年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饱含着李杜的内心情谊。可知李白写嘲诗的对象是熟人、是朋友,是关系密切者。以此类推,李白与历阳令王利贞的关系,当也是很紧密的朋友。检李白诗作,竟有《酔后赠王历阳》《对酒醉后赠王历阳》及《嘲王历阳不肯饮酒》三首,表明李王之间绝非一般关系,若是第一次见面,李白绝不会用嘲笑的笔调写下不肯饮酒的诗篇。只是文献无徵,今人无从从据以描述他俩是何时相遇,何时成为熟络朋友的。
李白的书风
古文献中谈论李白书风的资料不少,但真?切中要害并令人心悦诚服者并不多。如下几种说法可能值得参考。
“李白书得无法之法”。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李太白诗集注》卷三十六谓“太白书得无法之法”。小字注此资料来源是郑杓的《衍极》。郑杓《衍极》卷四确云“太白得无法之法,子美以意行之”。郑杓,字子经,今福建莆田人,元泰定中(1324——1328)辟南安儒学教谕。是元代著名的书法家。其书自仓颉迄蒙古,凡古人籀、篆以及书法之变,皆在所论。?大字,兼工八分,宣抚使尝上其书于朝,上辟“衍极堂”以藏之。这样一位自己擅长书法而又真懂书法的人说“太白书得无法之法”可谓一语破的,得其三昧。这应该是李白书风的概括性评断,或者说是总的评断。既是“无法之法”,那就是开初就没有谨遵某法,因此也就未得某法的章法。这有坏处,但也有好处。好处就在自由,看谁的字好,看谁写得某字好,都可以学来为己所用。但学得又不像,最终就形成了自己的风格。清朱庭珍《筱園诗话》卷一尝言“无法之法是为活法、妙法,造诣至此,则法不可胜用矣”。这虽然说的是诗无定法,用来形容李白的字亦无不可。这种评断,很符合李白的风格、性格、人格。无拘无束,不拘小节,乘兴而诗,信笔挥洒,自成一格。此可以成为审视李白书字的特征之一。
李白行书字画尤飘逸。清陈鸿墀《全唐文纪事》卷三十二载“李白尝作行书,有‘乘兴踏月西入酒家不觉人事两忘身在世外’一帖,字画尤飘逸。乃知白不特以诗名也”。陈鸿墀,字范川,嘉庆中受命总纂《全唐文》。过程中,汇萃群书,加以考证。见有关唐代的一些资料,则随手另录,待《全唐文》蒇事,又将这些资料分为八十门,辑成《全唐文紀事》,凡一百二十二卷。李白行书“字画尤飘逸”之说,因为是编纂《全唐文》时得来的材料,所用应该是唐朝人的评断。
清张照《石渠宝笈》卷十三《上阳台》题录中,又引证“宋徽宗跋云:‘太白尝作行书乘兴踏月西入酒家不觉人物两忘’一帖,字画飘逸,豪气雄健,乃知白不特以诗鸣也。”这显然是宋徽宗抄录了唐朝人对李白行书风格的评断。元陶宗仪《书史会要》卷五亦说李白“尝作行书,有‘乘兴踏月西入酒家不觉人物两忘身在世外’一帖,字画尤飘逸,乃知白不特以诗名也”。这里的“飘逸”指的应该是李白行书洒脱、自然、不拘谨、不同于寻常。李白“丱岁知通书。及长好击剑,落落不羁。束喜与酒徒纵饮,世有六逸八仙之目。贺知章一见号谪仙人,荐之明皇”(《李太白诗集注》卷三十六)。李白性格中这种固有的洒脱飘逸,令其写出的行书也洒脱飘逸,证实了字如其人的道理。但“飘逸”与“豪气雄健”似是矛盾,可体现在李白同一个人身上,又完全可以理解。李白离家出游,第一个遇到的就是道家的道长,这位道长不仅教他道家宗旨,也教他练剑习武,并影响他好剑尚侠的豪爽性格。他此后的为人行事表现出的亦多是这种风格。其字亦“豪气雄健”与飘逸潇洒相结合。
李白醉草是伪作。李白在开元间不以能书名。宋晁说之《嵩山文集》卷十八《跋李太白草书》云:“葛叔忱豪放不群,客为叔忱叹:‘李太白无字画传于后。’叔忱一日偶在僧舍,纵笔作字一轴,自名之曰李太白书,以戏一世之士。且与其僧约,异日无语人,每欲其僧信于人也。”而《李太白诗集注》卷三十六亦谓:“世传李太白草书数轴,乃葛叔忱伪书。叔忱豪放不群,或叹太白无字画可传,叔忱偶在僧舍,纵笔作字一轴,题之曰李太白书。且与其僧约,异日无语人,盖欲其僧信于人也。”看来先世确有伪造李白草书者,不得不信。
考葛叔忱,名蕴,字叔忱,处州(今属浙江丽水市)人,后徙丹徒。北宋嘉祐八年(1063)许将榜进士,授邓州穰县主簿。其人?属文,尤长于诗。又特善书,或以淡墨尘纸戏为之,假古人之名,闻者以传,而人莫能辨也。可知世传李太白醉草为葛叔忱伪作,并非戏说。若真如此,则李白盖无草书真迹传世。否则为什么“今世所传《法书要录》《法书苑》《墨薮》等书著古今能书人尽矣,皆无太白书之品第也”(《李太白诗集注》卷三十六)?
李白“善楷隶行草”。元陶宗仪《书史会要》卷五曰:“李白字太白,一字长庚,兴圣皇帝九世孙,官至翰林供奉。善楷隶行草。”元郑杓《衍极》卷四亦谓:“太白姓李名白,一字长庚,为翰林供奉;子羙姓杜名甫,官至检校工部员外郎。善楷隶行草。”“善楷隶行草”的原意,大概是说李白于楷书、隶书、行书、草书皆工,这可能是前人的赞誉,是名家书法而已。其实在唐代开元天宝间,李白并不以能书名,而是以?诗名扬朝野。如果他真是楷、隶、行、草四体皆工而名于当世,那唐代书法家中当有他的相应位置。然唐代张彦远的《法书要录》、唐韦绩的《墨薮》、北宋周越的《古今法书苑》等重要论书之作,对李白书法却只字未提,可见李白绝非以书法名家。若是书法名家,这三书一定会有品评。既不是书法名家,就难说楷、隶、行、草皆善了。言既至此,我们完全可以做出出另一种解释,那就是李白“善楷隶、行草”,也就是说李白写的字“楷”中带有“隶”意,古人称之为“楷隶”;“行”中带有“草”味,古人称之为“行草”。这种解释虽不一定很贴切,但在很多人的书字行文中,此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天宝元年(742)李白漫游会稽,与吴筠共居剡中。后筠以召赴阙,将白荐之于朝。“玄宗下诏征之……。玄宗召见金銮殿,论当世务,草答蕃书,辩若悬河,笔不停缀”(《李太白诗集注》卷三十五《年谱》)。“李白于便殿对明皇撰诏诰,时十月大寒,笔冻莫能书字,帝敕宫嫔十人,侍于李白左右,令各执牙笔呵之,遂取而书其诏”(《开元天宝遗事》卷下)。“白顿首曰,宁王赐臣酒,今臣已醉。倘陛下赐臣无畏,始可尽臣薄技。上曰可。即遣二内臣掖扶之,命研墨濡笔以授之。又令二人张朱丝栏于其前,白取笔抒思,略不停缀,十篇立就”(《李太白诗集注》卷三十五《年谱》)。遥想当年李白写这些诗文时,恐怕只是文思泉湧,未及字写得好坏,其字只能靠平时练就的功底。这功底大概多是行中带草,也就人们平常所说的行草。否则,两人抻起一张带有朱丝栏的整纸,李白悬腕而书,要是写楷书、隶书不可想象,只有写行书、草书或行草才能尽兴挥洒。
宋蔡襄《蒲阳阳居士蔡公文集》卷二十五《端明集》尝言:“《瘗鹤》文非逸少字。东汉末多善书,惟隶最盛……。自隋平陈,中国多以楷隶相参。《瘗鹤》文有楷隶笔,当是隋代书。”可知“楷隶”早在隋朝就已经出现了,到李白生活的开元天宝间,已流行百有馀年。因此,说李白“善楷隶”,应该是可信的。
由上所知李白的书风,一为“书得无法之法”,二是“行书飘逸雄健”,三是“传世草书为伪作”,四是白“善楷隶、行草”。如果以这种书字风格,来衡量李白《嘲王历阳不肯饮酒》诗的字迹,从而审定它是青莲手笔,就显得更加顺理成章了。
李白《嘲王历阳不肯饮酒》诗的字体分析
地白风色寒,雪花大如手。
笑杀陶渊明,不饮杯中酒。
浪撫一张琴,虚栽五株柳。
空负头上巾,吾於尔何有。
“楷隶”之所以被古人说成是“楷隶相参”,指的应是“楷”中带有“隶”意,“隶”中颇显“楷”法。但李白书字乃“得无法之法”,所以写出来的“楷隶”也不谨遵其法,而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全诗连诗题一共四十八字。首先是四十八字中有楷有隶,这就体现了李白写字的“无法之法”。诗题“嘲王历阳不肯饮酒”,凡八字,基本上是楷书。但认真分析,八字中只有“嘲”、“王”、“陽”、“不”四字是较为正式的楷体,其馀“歴”、“肯”、“飲”、“酒”四字,每字中又都带有浓重的隶笔。如“歴”字高头的一大横,底下“止”字的一底横;“肯”中间的一大横;“飲”字右下的一捺;“酒”字左上角的一点等,都还带有隶字的笔意。诗中四十字,大部分楷中带隶,只有“大如手”、“陶渊明”、“杯中酒”、“空负头上巾”,似是楷字,其馀多是楷中带隶。“地白风色寒”中的“白”、“風”二字,似是楷体,但其“風”字,实是孙过庭草书的楷化。孙过庭(646——691)字虔礼,陈留人,一说富阳人。官至率府录事参军。好古博雅,工文词,得名翰墨。间作草字,咄咄直逼羲、献。在他的草书中有“風”字草写,很类“地白风色寒”中的“風”字,盖是被李白学来而加以楷化了。其中“色寒”、“雪花”、“不饮杯”、“一张琴”、“虚栽”等字,皆带楷隶风韵。至若“五”、“柳”、“吾”、“何有”等字,从结体到走笔,则完全是隶书的写法。在一首四十八字的诗篇中,字体竟如此变化多端,充分昭示李白的书风确是无法之法。一切从心所欲,不拘小节,不讲章法。乍看,字之大小不一,笔道粗细不一,似是凌乱,但纵观全篇,却又觉得错落有致,不失严整。这大概就是“无法之法”的妙处所在吧!。
诗题中“饮酒”二字,“飮”的“食”字边,完全是楷写;而“欠”字边却又突变为隶写。特别是右伸的一捺又变成“隶”笔的藏锋,绝非“楷”写。“酒”字整体似是楷书,但左上角的一点,绝对是隶书的写法。诗中“雪花”的“花”字,结体完全是隶书的写法,但又绝无隶字写法的妩媚之姿,而是楷笔硬捺,锋如刀裁。“虚栽五株柳”中的“栽”字,应是楷写,但右大弯钩却是藏锋,楷中藏有隶韵。整体看,此诗字迹豪气雄健,洒脱不群的风貌,将李白的气质、气度、气概、气魄、气韵表现得淋漓尽致。昭示人们《嘲王历阳不肯饮酒》诗,当即李白毫无心理拘束,潇洒自如情况底下挥笔写就的,洵为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