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张店警方全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厉打击违规燃放,非法运输、储存、买卖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
1月26日上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体育场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辖区某小区门口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将涉案人员孙某抓获。询问中,孙某交代了自己先后两次在该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张店警方依法对孙某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6日上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科苑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小区门口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将涉案人员吴某抓获,经询问,吴某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张店警方依法对吴某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6日下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学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某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马某抓获。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马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根据《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张店警方依法对马某作出了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6日下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学区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有人在某小区门口销售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将其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查,蒲某在无销售、储存、运输资质的情况下,私自采购烟花爆竹在某小区门口非法售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目前,蒲某因非法买卖爆炸性危险物质已被张店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对于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张店警方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以“文明、绿色、健康”的方式,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