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春节消费市场环境,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气氛,1月21日下午,淄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行政约谈会,13家消费维权领域的重点企业和商户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对近期投诉较多的经营者提出了约谈意见,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结合具体个案,对相关经营者发出预警、提示、警示。提醒参会企业商户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具备条件的要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并集体学习了《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淄博市消保委关于重点经营者消费投诉集中公示的通知》,并介绍有条件的企业商户可以定期自行公示。
价格监管科就春节期间有关促销行为,向参会单位宣讲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的部分内容,要求各单位在商业促销活动中遵守规范。对促销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了阐述,提醒企业避免踩中“雷区”,并对各类违规行为可能受到的处罚进行了介绍。
知识产权科针对经营中发布广告时应当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讲解,对虚假广告的类型以及如何处罚作出了解释。尤其是各类广告违规用语和虚假广告宣传形式进行了举例说明,深入浅出讲解了如何避免违法广告。
会上,各参会单位纷纷表示,一定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企业自身经营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降低消费投诉的数量,提升服务水平,保证商品质量,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