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资源布局让“养老服务跟着老人走”

摘要 1月20日上午,中共淄博市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关于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向与会媒体通报,介绍这一方案的起草情况,解读方案的重点内容。

微信图片_20220124093713.jpg

1月20日上午,中共淄博市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关于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向与会媒体通报,介绍这一方案的起草情况,解读方案的重点内容。

作为百姓最为关注、期盼的民生实事之一,未来3年,我市的养老工作将如何布局?

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刚。杨刚表示,本着从百姓实际需求的角度出发,市民政局与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养老服务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未来三年,我们将以‘普惠、均衡、充分、优质’为原则,从制度体系、兜底保障、居家社区、农村养老、医养康养、智慧赋能、人才倍增、老年友好等8个方面做好19项工作,实现养老服务从‘老有所养’到‘老有颐养’的转变,切实增强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科学测算供需变化 让“养老服务跟着老人走”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截至2021年底,我市已建有养老机构149家,养老机构床位达1933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为10267张,占比达到53.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未来3年,我市将构建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树立“养老服务跟着老人走”的理念,根据老年人分布及实际需求等,科学测算养老服务供需变化,优化养老服务资源布局。

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发布及定期更新制度,精准推送服务政策措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丰富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

全面落实特殊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使用管理办法、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制度体系,为养老服务提供长效的制度保障。

完善兜底保障机制 建设家庭养老床位7000张以上

目前,全市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现愿进全进。同时,我市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为全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了生活和护理补贴。

未来3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机制。实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全市38家全部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有入住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对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全面落实照护措施,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

高标准推进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城市试点及推广任务,到2024年,建成家庭养老床位7000张以上,动态满足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

完善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生活照护长效机制,按照城市每小时15元、农村每小时10元的标准,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提供60小时、45小时、30小时照料护理服务。

实施培优扩容工程 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

我市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中,活力老人占绝大多数,且老年人入住机构的意愿低。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嵌入式养老,持续推进“长者食堂”建设,构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将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的重中之重。

根据《方案》,未来三年,我市将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三年建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1处,规范提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16处以上,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组织)托管、连锁运营,更好发挥设施作用,实现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

合理布局长者食堂和助餐点,加快长者食堂扩面提质,推广“中央厨房/餐饮企业/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长者食堂”模式,2022年,新建长者食堂300处以上,到2024年,建成全市城乡长者食堂助餐服务体系。

实施养老机构培优扩容工程,三年新增养老机构20家以上,全市星级以上养老机构占比达80%,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投资兴办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到2024年,打造集医疗、康复、文娱等功能于一体的高端养老服务综合体3处以上,配备全托、日托型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

加大农村服务设施供给 实现农村养老“离家不离村”

面对年轻人进程务工,农村独居老人越来越多的现象,农村养老问题成为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难题。

根据《方案》,未来三年,我市将进一步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统筹集成镇敬老院、卫生院、养老机构等要素资源,建设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46处。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建设集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中心卫生室(医疗服务点)、购物超市、文体设施等功能于一体的小型为老服务综合站,打造“离家不离村”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到2024年,全市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医养康养融合增效 “医办养”机构达到80家以上

按照我市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方案》提出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医养康养融合增效。

支持医疗机构办养老,推行医院、养老院“1+1”融合发展模式,鼓励镇(街道)卫生院、养老院一体化发展。到2024年,全市“医办养”机构达到80家以上。

探索在符合住院条件的医养结合护理机构设立老年病房,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实现住院治疗和护理服务有机衔接。积极稳妥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面。

智慧赋能转型升级 建设智慧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为加快补齐养老服务信息化方面的短板弱项,我市在充分调研养老服务现状基础上,从根本上夯实基础,有效提高我市养老服务水平。

《方案》提出,未来三年,我市将以智慧赋能推动养老服务转型升级。针对家庭、社区、养老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分类搭建养老服务管理系统,精准对接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

聚焦老年人照护需求,推广养老服务智能终端产品和应用,建成全市智慧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助老服务“点单式”“一键式”响应网络。

实施人才倍增计划 养老护理员达到4000人以上

为提升服务质量,我市连续四年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行动,对养老机构服务进行全方位评估。与此同时,加大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培训力度,三年来,累计培训10000余人次。

记者从《方案》中了解到,未来3年,我市将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倍增计划,将养老服务人才纳入紧缺人才培养目录,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快补齐护理员紧缺短板,三年内建设实训基地10处,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3000人次以上,养老护理员人数由2000人增加到4000人以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每年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和最美护理员评选,提高护理员能力素质,增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度。

优化老年宜居环境 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目前,我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数量达到109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4%。为在全市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让老年人享受到高品质的晚年生活,《方案》提出,未来三年,我市将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加快发展助老助残社会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形式,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开展点亮生活、心灵护航等为老助残公益善行活动。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服务业与医疗、物业、家政、文化、教育、保险、金融等业态融合发展,在全市培育形成有区域影响力的品牌连锁养老服务企业(组织)3—5家。

持续优化老年宜居环境,将无障碍设施和适老化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加快布局设置一批适合老年人、残疾人居住、出行、购物、就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和辅助服务器具,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和残疾人友好型社会。

深入开展“银龄行动”,引导和组织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社区治理、移风易俗、家风传承等活动,在全市形成老有所为、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王玮)

编辑:王蓓蓓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