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味越来越浓,往年不少市民置办年货时会买一些烟花爆竹烘托气氛。1月15日张店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在张店区全域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昨天,张店警方也发布了《张店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倡议书》,在此提醒市民,张店全区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请市民一定要认真对待。张店警方检查发现,仍有部分人员心存侥幸,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结果均被依法查处。
1月20日上午,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科苑派出所在对辖区某菜市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有2人分别在市场的入口处和摊位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将其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查,王某、魏某在无销售、储存、运输资质的情况下,私自采购烟花爆竹在菜市场非法售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目前,王某因非法买卖爆炸性危险物质已被张店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魏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张店警方再次提醒大家不要以身试法!否则一经查获,将严惩不贷!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许红 孟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