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市场监管所开展食品经营单位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

摘要 近日,公园市场监管所开展了食品经营单位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时发现,个别食品经营单位未能在显著位置明确标示出食品相关信息,执法人员责令其当场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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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是食品的“身份证”,是消费者了解食品的主要途径,其标注内容直接影响到消费者对食品的认知和选择,因此食品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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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园市场监管所开展了食品经营单位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围绕食品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经营“散装散称”食品的单位,是否在食品货架或装载容器上明确标示出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符合相应的法规要求和特殊规定,是否存在严禁标注的相关信息等;委托加工食品标签是否依规标注生产单位或者委托及受委托单位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分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明分装单位名称、地址、分装日期等标识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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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发现,个别食品经营单位未能在显著位置明确标示出食品相关信息,执法人员责令其当场改正。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加大对食品标签标识使用规范的宣贯力度,切实提高食品经营单位对食品标签标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和净化食品标签标识销售市场秩序。(张瑗惠)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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