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史力行,为群众多办实事。2021年,淄博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把社保资金保障落实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做好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落实落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政策、落实落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标政策、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保障等方面,先后投入18144万元,全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促进民生改善。
据悉,淄博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针对疫情防控形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确保疫情防控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2021年1-12月份,财政共拨付疫情防控资金1467万元。累计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金2145 万元,其中城乡低保资金694万元,特困救助资金431万元、残疾人两补资金580万元,全区困难群众享受到了有厚度、有温度的政策红利。累计拨付财政资金8023万元,将全区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3元。累计拨付财政资金4474万元,将全区15.65万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580元。累计拨付资金2035万元,落实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待遇政策,并逐步提高生活补助标准。尤其是2021年高新区再次提高八类优抚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其中,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按照残疾等级每人每年平均提高1000—900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在农村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退役人员、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
作者:徐勐 王盛利
来源:淄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