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博山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德、房宽良、司志荣、王忱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刘承志应邀出席,副区长李林,区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区监委、区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提交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辞职和任免职事项。决定任命朱玉友同志为博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任命宋传伟同志为博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王波同志为博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会上,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组织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被任命人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围绕市委“品质提升年”相关要求和区委决策部署,锐意改革、开拓进取;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主动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大力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不辜负区委、区人大常委会的重托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为实现“十四五”目标任务、奋力谱写现代化品质博山建设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公告
博山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9人,请假6人,实到23人。与会23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全票通过,决定任命:
朱玉友同志为博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宋传伟同志为博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王波同志为博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现予公告。
博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29日
来源:博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