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青县公安局在紧盯大要案的同时,秉承“破小案赢民心”的工作理念,将 “民生小案”作为攻坚重点,加大侦查力度,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近日,高青县公安局破获两起盗窃案件,及时为群众挽回损失。
12月19日,在高速公路工地工作的孙某向田镇派出所报警称,发现一男子盗窃工地灭火器。
经了解,孙某在工作时发现,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鬼鬼祟祟,走近后发现是在偷盗灭火器,随即叫来了工友想将其捉住。在追赶至一偏僻树林时,违法嫌疑人弃车逃窜没了踪影,孙某这才报警求助。
通过现场勘验,民警根据孙某等人提供的电动车外形及嫌疑人大致特征,在周边村庄进行走访,逐渐锁定了嫌疑人李某。同时,在民警的紧密寻找下,嫌疑人李某迫于压力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因贪图小便宜,临时起意盗窃灭火器的违法事实。
目前,李某因涉嫌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
“我进店里买了个东西,再出来,电动车就没了。”电话里,报警人王某的声音充满了焦急之情。12月19日晚,田镇派出所民警又接到了一通求助电话,这次是一辆红色电动车被盗。民警接到电话后一边安抚王某情绪,一边迅速赶往现场。
经了解,王某将电动车停在路边后,看到商城街上有不少人,便放松了警惕,不仅没锁车,还把电动车钥匙插在车上就离开了。民警立即调取周边监控,确认违法嫌疑人身份,在商城一饭馆内将正在吃饭的嫌疑人高某抓获。经突击审讯,高某如实交代了作案过程,供述了藏匿电动车的地点。
当晚21时,办案民警成功将电车寻回并返还王某。王某对民警迅速破案,为其找到电车挽回损失表示感谢。同时,民警叮嘱王某以后要及时给车子上锁,不要心存侥幸,白白给小偷“送”东西。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警方提示:岁末年初,是侵财类案件的高发时间段。警方在不断加大巡防力度、强化破案攻坚的同时,也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停车时请及时锁车,不要图一时省事,而让小偷捡了便宜。
如果正好撞上犯罪分子行窃,应保持头脑冷静,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马上报警,若来不及可就近招呼将其抓获,或在暗处跟踪看清其长相特征、摸清其住处然后报警。(唐强强 张亚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