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11月18日上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同步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全市共计将发放执行案款5.3亿余元,涉及案件66件,有58名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在活动现场收到人民法院发放的执行案款。12名人大代表、10名政协委员、7名法律监督员、13名律师现场监督和见证了这次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山东法制报、淄博日报、淄博电视台等16家省市媒体记者进行了现场报道。
对于执行案款过付工作,淄博中院一直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措施常抓不懈,专门制定了执行款物管理规定,确保执行案款及时发放。在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到今年8月底,全市法院超期未发放执行案款已全部实现“清零”目标,而且一直持续保持这一成果。
10月份,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淄博中院又推出了新的便民措施。发放执行案款时,不再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供收据,也不必跑到法院领取。结案后,由法院直接把执行案款打入立案时提交的银行账户中,免去了申请人的奔波之苦。全市两级法院已全部实现执行案款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发放、线上发放。今年以来,共在法定时限内发放案款35.2亿元。
2020年5月,淄博中院在执行浦发银行天津分行与北京某集团公司股权质押合同纠纷案中,分两次轮候冻结了被执行人持有的某上市医药公司五千多万股限售流通股票。对于大宗股票的处置,政策性非常强、程序上非常复杂。对此,淄博中院的执行干警不辞辛苦,主动向第一顺序冻结股票的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出《商请移送执行函》。获得长沙法院移交的股票处置权后,淄博中院多次召开专业执行法官会议,反复研究、确定了处置方案,最终通过淘宝网拍卖平台,对该宗股票成功拍卖,共获得执行案款4.89亿元。
为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张店区法院把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今年9月份,齐商银行申请执行的一起涉金融案件由张店区法院执行。由于案情比较复杂,被执行人的财产分布在全国各地,加之受新冠疫情影响,案件执行工作陷入困境。但张店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克服重重困难,经过详细调查,先后多次委托湖北武汉、荆门,吉林四平及我省济南等法院,帮助处理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陆续为齐商银行执行到案款250余万元。
张店区人民法院在办理宋先生与青岛某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了解到申请的案款是用于改善养老院老人的生活条件时,执行干警深感责任重大。他们几经周折,多次到青岛调查情况,反复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经过大量的调查,最后终于从被执行人账户中成功扣划执行案款160万元!为解决养老院老人的生活问题解了燃眉之急。
2021年5月,一系列快递员申请执行工资的案件经过仲裁后,进入张店区人民法院的执行程序。执行法官调查后得知,原来22名快递员供职的快递公司倒闭,代理这家快递公司的企业拒不支付快递员的工资。张店法院迅速传唤了这家代理企业的负责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引导这家企业从解决民生的角度 为快递员解决生活来源问题。最终,这家代理企业接纳了13名快递员留在本企业继续工作,与其余的9名快递员签订和解协议、分期给付工资。(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