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疫情防控调查 这名男子被行政处罚

摘要 11月5日,周村公安分局城北路派出所依法处罚了一名在疫情管控时期提供虚假证言违法人员吴某某。

不配合防疫管控,在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时,向公安机关隐瞒事实真相。11月5日,周村公安分局城北路派出所依法处罚了一名在疫情管控时期提供虚假证言违法人员吴某某。

11月1日,城北路街道办事处通过疫情随访核查一名由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淄的于某某时,发现于某某失联。通过进一步核查于某某相关情况,了解到周村城北路居民吴某某与于某某关系密切,曾在于某某返淄后多次见面。于是派出所民警前往吴某某工作的地方向其了解相关情况。但吴某某坚持说只在10月29日把于某某从火车站接到滨州沾化后再无联系,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以及于某某现在的位置。经民警们进一步走访调查,了解到于某某仍然在吴某某工作的地方打工,并与吴某某多次见面。吴某某的行为已严重阻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后经城北路派出所民警调查询问,吴某某最终承认了自己向公安机关隐瞒真相,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周村公安分局决定给予吴某某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民警提醒:抗疫事关你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希望所有群众都能够理解、支持、参与防疫工作。(于德忠 齐冲)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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