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医疗保障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汉明,二级调研员孟庆木,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主任郝旗峰,就今年以来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媒体提出的有关问题。
据了解,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精神和全市落实突破年动员大会精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创新工作举措,守护基金安全。
完善保障民生的政策制度
今年来,市医保局围绕群众最关心的待遇保障问题,加强政策调研,强化保障供给,提高医保政策的可及性和保障的精准度,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需求。
一是稳步提高待遇水平。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改革工作要求,发布实施8大项、17小项医保新政,涉及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提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降低参保人个人自负比例、扩大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等惠民措施。新政自6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下降。截至9月底,已为全市享受待遇的54万人次参保群众节省费用支出5756万元。
二是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根据国家门诊医疗保障改革意见和省局工作要求,针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窄、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市医保局积极研究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推进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工作。通过利用“淄博医保”小程序,绑定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就医消费。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系统改造,做好与医保信息系统衔接,保证参保人凭借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目前,医保个人账户除全面支持职工个人医疗消费外,可用于直系亲属门诊消费;全市2520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支持职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降低。
三是畅通购药双渠道。积极推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落地,选择“治疗必需、疗效确切、价格昂贵”的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双渠道管理,开通8家规模大、厂家指定授权的零售药店作为医保特药定点药店,并在全市遴选235名医师作为特药责任医师。目前,已有111种特药纳入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特药零售药店“双渠道”购药模式管理。患者可根据需要,既可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购药,也可通过责任医师的评估表和处方,到特药定点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联网结算,群众用药需求进一步得到保障。
四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2020年,我市推出全省首个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淄博齐惠保”,投保人数121万人,至今年9月底,已累计赔付7122人次,9720余万元,单笔最高赔付30.97万元,赔付年龄最大99岁,最小1岁。今年以来,市医保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继续指导商业保险机构对“淄博齐惠保”产品进行升级,进一步提升保障品质,规避运行风险,努力打造淄博特有的医疗保障品牌。“淄博齐惠保”2021版已于9月6日正式上线,截止目前,参保人数已突破80万人。新版的“淄博齐惠保”方案设计更科学,产品普惠更强、增值服务更可及、风险管控更好、理赔服务更便捷。“淄博齐惠保”已成为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对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面提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
围绕“全城办”“就近办”,打造“家门口”的医保服务站点。加快推进基层医保服务站建设,将医保服务触角最大限度向群众身边延伸,全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医保服务站2058家,“15分钟医保服务圈”成效初显。同时,实行医保经办业务全城通办,群众可在全市任一经办服务网点办理医保业务,将医保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
围绕“一窗办”“一次办”,打造快捷经办服务体系。一是统一全市医疗保障综合柜员制标准流程,办事群众只需跑一个窗口即可办理所有医保服务事项。二是大幅缩减办结时限和申办材料,36项事项办结时限由原来的942个工作日压缩到297个工作日,整体压缩时限达68.5%。申办材料由原来的149份缩减到58份,精简幅度达61.1%。实行容缺服务、代办服务,群众办事实现“只需来一次,一次就办好”。三是建立医保“无证明”快速办理模式,采用承诺制办理及数据共享模式,已实现20个医保服务事项、26个证明材料免提交,医保关系转出、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等10项业务“零材料”办理。四是落实服务老年人十二条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全程帮办代办、绿色通道服务,配备轮椅、老花镜、急救箱、爱心座椅等老年人服务设施设备。五是推出全年无休、午间无休、延时预约服务制度,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围绕“网上办”“掌上办”,打造智慧型医保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医保不见面服务模式,推出微信、支付宝“淄博医保”小程序,将医疗保障各项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端和移动终端,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单位职工参保登记、职工参保信息变更、单位缴费工资申报、单位医疗保险费缴费核定等高频单位业务均实现“网上办”“秒批秒办”;异地就医备案、医保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慢性病签约定点变更等高频个人业务均实现“掌上办”。同时,整合全市医保咨询电话,设立全市统一的医保电话办3120000,提升医保服务质量。
充分释放集采制度改革红利
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自2019年实行以来,市医保局已经落实了四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中选结果,相比较原采购价,药品分别降幅 64.46%、74.45%、66.89%、52%,显著降低了患者负担,特别是一些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重大疾病用药大幅降价,患者获得感明显,但同时也存在集采药品供不应求的问题。市医保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多方走访调研,把方便患者就近买药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次召开药店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强化与药店、中选生产企业、配送公司衔接配合,9月30日,组织开展了“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活动,目前全市已有387家药店自愿参与,淄博成为全国首个实现集采药品进药店销售的城市,切实方便了群众购买集采药品。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充分发挥政府“搭平台、促对接、保供应、强监督”作用,让更多的药店加入集采药品销售中,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采购渠道畅通,满足患者就近低价购药需求,使越来越多群众享受到医改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全力守护群众的“救命钱”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是医保部门的首要任务,更是重大政治任务。市医保局自成立以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全力守护群众的“救命钱”,避免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一是突出源头预防监管,构建事前事中实时监控系统,设置涵盖医保目录、合理用药和收费标准等107类规则,系统运行以来,共监控2966.1万次医生处方,向定点医药机构发送提醒69.4万条,依据遵从金额达到1.03亿元。二是突出流程审核监管,搭建事后数据审核系统,完善事后审核规则和监控知识库,重点筛查违规收费、超药品限制条件用药、分解住院等各类违规行为,对医药机构结算数据实现全流程监管。三是突出社会合力监管,开展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公开通报、曝光10起典型骗保案件,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态势和社会氛围,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及时追回违规支付的医保基金,对涉及5月1日之后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行政处罚。截止目前,已累计暂停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523家次,解除医保协议132家,追回医保基金1.02亿元,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
陆汉明最后表示,为民服务无止境,市医保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进,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保障方面问题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始终为人民谋幸福,为群众办实事,答好高品质民生新答卷,走好新时代医保高质量发展赶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