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全面完成

摘要 目前,淄博市医保部门在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方面进展情况如何?9月27日,淄博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新闻发布会上,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二级调研员孟庆木对此进行了解答。

目前,淄博市医保部门在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方面进展情况如何?9月27日,淄博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新闻发布会上,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二级调研员孟庆木对此进行了解答。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自实施医保扶贫以来,淄博市贫困人口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参保人群全覆盖,待遇享受全覆盖,个人年度缴费财政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380元提高到580元,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全额代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60.2%提高到90.36%。“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全面完成。

住院保障方面,建立健全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扶贫特惠险“五重保障”制度,基本医保提高到70%,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8万元降为5000元,最高报销比例达到了85%,并取消了最高支付限额;重点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75%,封顶线不低于1.5万元。再经“医疗机构减免、扶贫特惠险”保障,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五重保障”后,对个人自付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给予再救助,按照70%的比例予以报销,年度累计救助限额2万元。同时建立了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淄博齐惠保”,可另外获得200万元的医疗保障。门诊保障方面,实现了医疗费用保障无缝隙全覆盖,门诊统筹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900元提高到1000元,按照50%比例予以报销;1000元以上至4200元以下部分按照55%比例予以报销;超过4200元以上部分,按照门诊慢性病和特惠保险政策报销。高血压、糖尿病“两病”保障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提高到60%。门诊慢特病病种由9种增加到24种,纳入大病保险和扶贫特惠险保障范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就医服务方面,住院就医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门诊就医患者实行即时联网报销,门诊慢特病患者实行“医保联系卡”制度,向贫困人口提供更贴心、更暖心、更顺心服务。

下一步,淄博市医疗保障局牢牢把握“新政策不出、原政策不退”的原则,持续做好因病返贫监测预警、完善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等重点工作,确保全市医保扶贫工作的持续稳定。通过巩固和拓展,将脱贫攻坚期形成的成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的体制和政策体系之中,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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