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
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
发改企业债券〔2021〕168号
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发行2021年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请示》(淄城资发﹝2021﹞8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公司债券15亿元,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向淄博诚运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
编辑: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