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淄博市委批准,淄博市纪委监委对淄博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交警支队原支队长柳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柳奇背弃初心使命,违反党的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赚取企业分红;违规干预插手执法活动,减轻对他人车辆违章的处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柳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淄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淄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柳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相应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