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河长办严实查处河湖问题 全力提升河湖管护水平

摘要 今年以来,省、市两级河长办分别对全市河湖进行了暗访与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淄博市市、区县两级河长办加强联动,狠抓落实整改,力争发现的问题提前整改并销号。

在落实河湖长制,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创建过程中,及时发现并整改河湖问题是一项重要抓手。今年以来,省、市两级河长办分别对全市河湖进行了暗访与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淄博市市、区县两级河长办加强联动,狠抓落实整改,力争发现的问题提前整改并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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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以来,省级骨干河湖问题起底式排查以及全省河湖水安全水污染水生态水环境隐患大排查反馈我市问题30个。另外,从5月下旬开始,我市也组织开展了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市河长办成立6个检查组对全市473条河道开展了全覆盖徒步式排查,共发现问题8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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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河长办紧盯存在问题,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加快问题整改。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对省级督查反馈问题,立即向有关区县河长办下发督办通知,并抄送各区县总河长。对市县自查发现问题,立即上传淄博市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实行销号管理,对入河排污口等影响水质问题向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交办。

二是强化协调调度。问题整改期间,实行每天一调度、一通报,对整改进度缓慢的及时向区县总河长反馈。7月5日,提请市副总河长召开了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通报河湖“清四乱”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进度,进行了重点强调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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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强实地督导。强化对问题整改的现场督导力度,多次深入问题整改一线,帮助区县协调解决整改难题。7月7日,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到有关区县开展督导,督促抓好问题整改。7月5日至15日,再次组织专业化第三方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验收。

截至7月27日,省级骨干河湖问题起底式排查以及全省河湖水安全水污染水生态水环境隐患大排查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已完成问题整改783处,17处已制定方案加快落实整改。

下一步,市河长办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调督办,督导各区县整改到位,确保问题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通过抓紧抓实河湖问题整改,保障主汛期河道行洪安全,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加快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进程。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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