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2021年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宋敏,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丕军,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元童发布各自工作领域诚信建设情况。
宋敏发布市交通运输局从四个方面入手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加快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机制。积极践行“信用+安全”行业监管模式,印发实施办法和评价指标细则,加快推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纳入范围的137家“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已于5月份全部完成安全生产信用自评,并由主管部门进行了信用等级审核。
二是持续强化出租客运执法监管。成立工作专班,采取全时段执法监管模式,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车辆,加大对客运场站、劳务市场、机场专线等非法客运高发区域巡查值守力度,保持了出租客运行业“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三是加强“两客一危”车辆执法检查。加大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共同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介质不符整治等执法活动,认真落实危化品运输执法中抄告等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闭环执法;全面核查客运车辆各项证照资质,严查违法违规班线客车和旅游包车载客上路;集中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对17家交通运输企业的失信行为进行约谈,并签订整改责任书,督促限期整改。
四是加大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各级交通执法队伍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货车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扰乱运输市场秩序情况。按照“布局一张网、建设一盘棋”总体目标,创新手段,在全市国省道治超重点路段、事故易发生路段积极推进治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在原有9处非现场执法系统的基础上,全市新规划21处,今年计划完成11处,目前已有5处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另外6处预计7月底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吕丕军介绍全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与发改、工信、公安、商务、海关、药监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对防疫物资形成贯穿生产、流通、消费、出口的全链条监管;指导帮扶淄博企业投产转产防疫用医疗器械,帮助17家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印发《非医用口罩生产经营质量监督与服务指南》,支持引导非医用口罩生产、销售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截至目前,有10家医用口罩生产企业、2家医用防护服生产企业通过审核列入“白名单”。
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一是强化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监管。不定期对呼吸机、防护服、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排查质量安全隐患。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共检查疫情防控器械经营企业410家次;组织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使用无菌注射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临时接种点如何管理和贮存无菌医疗器械进行指导。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新冠病毒检测相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2家次,使用单位53家次。
二是开展生产、流通领域非医用口罩质量监督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检查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320余家次;开展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20年至今,市、县两级组织抽检非医用口罩122批次,对不合格非医用口罩产品依法进行后续处理,共没收销毁不合格非医用口罩产品45000余个。
三是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行动。今年1至5月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办有关案件7件,罚没款8.82万元。市公安局根据通报线索侦办涉疫情刑事案件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人,移诉9人。2021年1月,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会同张店分局直属大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查扣涉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3.8万余套,涉案价值100余万元,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规范疫情防控物资市场价格行为。通过加强对经营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物资商家落实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督促商家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期间共派出检查人员1680人次,检查经营业户1025家,查办价格类案件5件。
杜元童向社会各界通报了全市2021年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全市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情况,并通报了两起典型涉税违法犯罪案件。
目前,全市2020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已圆满完成。从参评情况来看,2020年度参与评价户数12.33万户,比2019年度增加1.51万户,同比增长13.9%,这表明全市新增市场主体活跃度不断增强。从评价结果看,整体评价情况稳中向好。
评价结果经确认,今年评价A级企业纳税人1.8万户,比上年增加0.6万户,同比增长51.4%,占评价户数14.95%,比去年占比增加3.71个百分点。全市A级纳税人占比在山东省税务局所辖的15个参评地市中最高;B级企业纳税人5万户,M级企业纳税人4.2万户,B级和M级企业总量占评价总户数的74.71%,同比增长9.53%;C级和D级企业共计1.27万户,评价总户数中占比10.33%,较上年下降0.75个百分点,连续2年保持下降。从构成看,A级企业数量大幅增长,B级和M级企业总量稳中有升,C级和D级企业占比持续减少。
目前,税务部门已经通过电子税务局向企业提供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自我查询服务。需要特别提醒,2020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发布后,纳税人如果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今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已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失信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纠正的,可在今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据了解,在助力融资方面,全市税务部门联合市银保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银行机构深化“银税互动”开展,向各部门、银行机构依法依规推送信用等级较高的A、B、M级企业名单,提升纳税信用的“含金量”。目前,全市已有20家银行机构开展“银税互动”业务,截至2021年6月底,全市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向各部门推送A级纳税信用信息9.6万条,全市“银税互动”新发放贷款金额11.94亿元。
来源:淄博市政府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