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彦伟 | 永远做司法为民的“千里马”

摘要 19年前,当马彦伟踏进了检察院的大门,心中充满了感慨和喜悦,他觉得这是幸运,是挑战,是磨砺,更是奋发。

微信图片_20210623172241.jpg

春夏秋冬天上云,风霜雨雪脚下路。19年前,当马彦伟踏进了检察院的大门,心中充满了感慨和喜悦,他觉得这是幸运,是挑战,是磨砺,更是奋发。19年来,他先后指导和办理3100余起各类案件,100%的办案准确率是他的坚实足迹。他深知,骏马奔驰在辽阔的大地上,可没有人民这个厚重的大地,哪里有他奔跑的舞台呢?为此,他一直努力做到“四个秉持”,永远做忠于法律、司法为民的“千里马”。

秉持法治信念,做坚守中的砥砺前行者

在工作中马彦伟始终秉持“努力把每起案子办成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信念,先后办理和指导办理了一系列在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其中,办理了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范围波及30余个省市的许某某等7人生产、销售假药案,办理了倾倒危险废物上万吨的韩某某等23人重大污染环境案以及更换户籍流窜作案骗取钱款二百余万元的李某诈骗案等,以上案件的办理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微信图片_20210623172246.jpg

秉持使命担当,做服务社会发展的表率

他时刻将刑事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审视和谋划,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控经济金融领域风险,加大对威胁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先后办理和指导办理了牛某等14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徐某等40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在猎狐行动中劝返的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及助推我区形成多元化产权保护格局的邢某等人跨省销售假冒3M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等一系列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其又积极参与到防疫抗疫中,在交通卡点、检察院挂包社区值勤,且介入办理了本区第一起涉疫情命案,立足于妥善从严从快处理涉疫情案件,做好舆情稳控工作,该案顺利起诉判决,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秉持司法为民,做服务百姓的贴心人

在日常工作中他本着司法良知,精准把握立法原意,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的释放司法善意,传递司法温度。2020年对因生济所迫为2岁儿子盗窃奶粉的韩某某提出不起诉处理意见,同时积极协调其他部门为韩某某未成年孩子申请司法救助。该案例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写入工作报告,对推进司法救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起到了推动作用。

微信图片_20210623172253.jpg

秉持改革理念,做创新发展的开拓者

自担任第一检察部主任以来,马彦伟主动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按照用20%的力量办理80%的轻微刑事案件、用80%的力量办理20%的复杂案件的思路,在本部门探索建立了三个专业化办案团队,使部门干警队伍更加专业化,办案周期缩短65%,案件比1.01,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同时不断探索认罪认罚案件快速办理模式,协调公安、法院,创新实行速裁案件集约化“一站式办理”模式,坚持“三集中”原则,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2019年,该部门牵头的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在区委政法委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得到与会人员一致好评。

因工作业绩突出,他先后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和“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荣誉称号,被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评为“优秀检察官”,被中共张店区委、区政府授予张店区“十佳政法标兵”等荣誉称号,其所带领的部门连续六年在市检察院条线考评中获得优秀位次,先后被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先进集体、被张店区委评为全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全区优秀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多年来,马彦伟在工作上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持秉公执法、文明办案,以实际行动书写忠诚、维护公正、坚守清廉,确保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他始终把人民幸福作为第一担当,不断创新奋进,一往无前,在平凡的岗位谱写一名共产党人的最美华章。

编辑:王蓓蓓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