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校外培训机构格式服务合同联合点评会在张店区市场监管局会议室举行。众所周知,校外课辅培训乱象,现已成为一个棘手的社会问题。面对畸高的收费价格和培训机构事前承诺与实际培训效果的巨大偏差以及培训机构对“退费”设置重重障碍,玩弄文字游戏引发纠纷不断,在“掏空”家长口袋的同时又“压榨”了中小学生本该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
校外培训机构作为市场主体,其与家长之间的纠纷、歧义,最终仍需要以合同为依据并通过合法渠道解决,于是合同就成为确保各方权益的重要依据。从以往发生的家长及学生与培训机构的纠纷来看,所签合同不规范,培训机构与家长及学生的权利、义务不清晰,培训机构利用家长维权意识不强,引导家长签订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这导致一旦出现纠纷,家长及学生想依合同维权时,才发现合同本身有漏洞或“陷阱”,陷入“维权难”的窘境。
据了解,从4月下旬开始,张店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对教体部门收集的校外培训机构格式服务合同共计346份进行了逐一审阅,发现其中有126份不同程度存在各类问题,涉嫌违法违规率达36.4%。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主任王怀乡表示,本次“点评会”就是要给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合同”进行无序逐利的行为踩下依法管理的“刹车踏板”,引导社会各方通过完善法治的市场,共同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建设,构建家长和学生需要的、均衡的校外培训体系。
点评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科三级主任科员李明、市消保委副秘书长王伟、张店区教体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主任王亮、张店区教体局职成教科科长张艳、山东德衡(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辰、山东德衡(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旭、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胜元分别根据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对存在问题的126份格式服务合同进行点评。
王怀乡最后表示,张店区校外培训机构大多分布于小区周边,零散且规模较小,高品质、大品牌的培训机构较少,美誉度高的培训机构更是凤毛麟角,家长对校外培训尤其是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满意率偏低,行业标杆或示范店少,“以先进带动后进”的整治氛围尚未形成。而校外培训“虚火上炎”、超前超标培训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校外培训项目收费畸高,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破坏教育生态。我局将积极配合教体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规范培训服务行为,积极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