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淄博市委批准,淄博市纪委监委对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树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树银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对亲属利用其职务行为收受他人财物不予制止、放任纵容,安排他人承担个人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安排工作人员为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升资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王树银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违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淄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淄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树银开除党籍处分;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王树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