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山头派出所收到博山区政务服中心工作人苏某某送来的感谢信,对民警积极为群众办事,为其追回丢失的手机并挽回1600余元损失表示感谢。
5月9日13时许,博山居民苏某某报警称:自己在从中国工商银行山头支行到单位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途中丢失了一部手机,随后又发现自己的工商银行卡被消费人民币1632元。山头派出所民警张健文、张泽麒接警后立即按照小案侦防“五快五同步”工作法展开调查。张健文通过查看苏某某银行交易明细,发现违法嫌疑人是在两个超市商场消费购物,于是迅速前往商场通过与工作人员核对商品种类和金额确定交易时间,然后通过监控录像,锁定了违法嫌疑人丁某某的身份。
5月10日,民警将违法嫌疑人丁某某传唤到派出所。经询问,丁某某对捡到手机后,破译手机开机密码,利用手机微信中的收付款二维码进行消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丁某某因涉嫌诈骗被博山公安决定给予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当天下午,当苏某某从民警手中接过手机及1632元钱时,感激地对民警说:“太谢谢你们了,我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把手机和钱给我追回来了,你们真是我们老百姓的守护神!”。12日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在此,民警郑重提醒:拾金不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千万不要因一时贪念铸成大错而后悔莫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同时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手机已经成为大众必不可少的日常生活工具,它集通讯、娱乐、支付、导航等功能于一身,一定要妥善保管防止被盗或丢失,平时手机密码设置不要太简单,一旦发生类似上述事件,请立即报警,并立即解绑手机关联支付的银行卡!(张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