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淄博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部署要求,在激励企业守正自主创新上定机制、下功夫、做文章,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0年,淄博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820件、二审案件79件,共审结882件;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1件,审结10件。
坚持“服务大局”工作定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激发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一是促进司法保护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兼顾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依法保护与适度保护关系,保护权利与防止权利滥用关系,自由竞争与公平竞争关系,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结合淄博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中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难题,将依法公正保护淄博本地自主创新作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重中之重。二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企业联系人制度。采用企业定岗一人与员额法官一对一联系方式,由法官负责向淄博重点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信息交流、法治宣传、纠纷预警、案件回访等司法服务。通过完善企业联系人制度,切实回应企业的现实需求,助力企业提升技术保护意识与侵权风险预警能力,增加企业创新信心。三是持续丰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工作平台与载体。借助科技法庭办公系统、全流程网络办公系统、便民网格平台,在辖区内科技企业较多的人民法庭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室;组织知识产权审判开放日活动,召开与企业、高等院校共同参加的专题研讨座谈会,大力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
突出“司法公正”核心诉求,有效审理,精准裁判,全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一是坚持知识产权案件的精品审判路线。依法审结山东德州扒鸡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的侵害“德州扒鸡”商标权纠纷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起诉的侵害作品广播权纠纷案等一批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商标权、著作权类案件,有效保障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商标权、著作权的市场秩序。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侵权案件的认定规制,划定了侵权行为的界限,规范行业发展。二是严格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淄博法院以法院线上线下调解平台为依托,通过诉前与立案调解、庭前基础调解、庭后专门调解、判后释法答疑等环节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全过程。2020年,共调解87件,撤诉558件,案件调撤高达73.13%,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三是注重准确把握案件审理裁判标准。在审判中,准确把握知识产权案件裁判规则,正确适用诚实信用原则与公认商业道德评判标准,平衡商业秘密保护与自由择业、竞业限制和人才流动关系。2020年,淄博法院妥善处理了一批涉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知识产权商业性维权案件,既维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又教育警示了大批商户,明晰了商标维权的法律标准,规范了行业发展。
增强“制度扩展”辐射效应,创新措施、完善机制,有效延伸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范围。一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建议工作常态化机制。结合案件裁判过程中发现的典型共性问题,及时向相关企业发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函,防止侵权或损失扩大。2020年,淄博法院先后向全市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发出司法建议,提示规范销售行为。走访陶瓷、日用品生产企业,当面向企业负责人进行司法建言献策,如研发创作产品的登记、公示等,以防止模仿或被侵权。同时,实施反馈随机回访工作模式,以增强司法建议工作实效性。二是完善审务与审判全流程公开机制。通过庭审直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等旁听庭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视频调解、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等方式接受当事人直接监督等。三是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将“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延伸为4月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月,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在义乌小商品城、陶博会上发放宣传材料及典型案例、利用新媒体和自媒体以案说法等形式,作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宣传工作。
借力“营评优化”重要契机,查缺补漏,夯实短板,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方式。一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机制。2020年,淄博中院签署了《山东十地市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跨区域交流协作框架协议》,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协作,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体化,为淄博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快捷、便利的司法服务。探索落实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三合一”审判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建立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成立淄博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度融入社会诉源治理的多元解纷机制。二是着力强化上下联动。通过实地调研、类案指导、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知识产权审判上下级法院指导与联动,统一裁判标准。指导沂源县法院充分用好诉前调解、小额诉讼等程序,推广关联维权案件适用要素式审判模式,实现实质提速增效。三是扎实推动专业审判。围绕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的共性难题,积极探索惩罚性赔偿的适用细则,明确恶意侵权和重复侵权的认定标准,简化知识产权案件举证责任,减轻权利人维权成本。针对淄博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多为商标权、著作权案由的现状,进一步挖掘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深度,在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加大研究力度。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和规律,以扎实的专业审判诠释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
筑牢“队伍强化”人才根基,培养业务过硬的知识产权法官,造就高素质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一是加强审判队伍建设。2020年,淄博法院共有知识产权审判专职法官12人,法官助理7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占80%以上,已经形成了一支学历高、水平强的专业化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为落实院党组提出的“做优做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打造具有淄博特色的知识产权审判模式”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行业务带头人制度,实施知识产权案件内部合议交流机制,建立发改案件评查机制,深度提升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二是开展知识产权案件专家陪审员工作。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专业结构,与行业协会、相关单位有效对接,邀请或选配涉及不同专业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或专家咨询员,发挥他们的特定领域专业优势协助查明案件事实。三是加强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调研工作。2020年,淄博法院加强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理论调研工作,对三年以来的知识产权发改案件进行了统计评析;在《人民法院报》、《山东审判》等刊物发表多篇调研文章;参加了“淄博市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发展研讨会”,就知识产权案件调查取证、驰名商标保护、损害赔偿数额认定等重点法律问题进行研讨,更好的彰显司法调研对审判实践的理论指导意义。
“淄水扬帆云天外,搏浪远航正当时”。下一步,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坚韧的信心、更加清醒清晰的思路来做好2021年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