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张店区确定首批免费向社会错时开放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共24处1143个停车位,他们还制定了《免费向社会错时开放内部停车场的管理须知》(以下简称《管理须知》),号召单位和市民自觉遵照执行,共同维护停车秩序。
据了解,实行免费开放停车场为具备停车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单位、政法部门、涉密单位等)的内部停车场。开放对象为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根据对市民停车需求的调研,张店区进一步调整明确了开放时间和规定。免费停车场开放主时段为夜间和节假日,实行错时开放。工作日夜间停车时间为18:30至次日7:30,社会车辆须在次日7:30前驶离停车场;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允许全天停放,之后第一个工作日7:30前驶离停车场。夜间21:30至次日6:30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进不出。
为保障市民的停车便利,《管理须知》规定,停车场所属单位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对外开放的,将预先对外公告,并明确恢复时间。停车场所属单位将加强管理服务,做好泊位施划,留好消防通道。
为保障单位的正常办公秩序,《管理须知》规定,内部停车场属于公益性停车场地,不承担停放车辆被盗、损毁等所致的法律责任。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按照开放时段停放,对第一次未按规定停车且拒不整改的,有关单位将登记车辆信息;对两次(含两次)以上不按规定停车且拒不整改的,有关单位有权拒绝该车辆后续停车,并纳入联网黑名单,必要时由相关部门强制拖移。车辆停放后,车主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修车、试车、练车。车辆须停放在车位线内、统一朝向。车辆进出停车场,须谨慎驾驶,如发生交通事故,须按照交通法规,及时到场解决。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不得驶入停车场。
单位(院、楼) | 地址 | 开放停车位数量 |
张店区政务中心 | 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 370 |
张店市民中心 | 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 | 300 |
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 | 张店区联通路198号 | 50 |
张店区车站街道办事处 | 张店区王舍路1号 | 7 |
张店区公园街道办事处(机关院内) | 张店区商场西街12号 | 10 |
张店区公园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 | 张店区商场西街16号 | 10 |
张店区科苑街道办事处 | 张店区华光路97号 | 10 |
张店区体育场街道办事处 | 张店区人民东路25号 | 41 |
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院内) | 张店区湖光路5号 | 20 |
张店区湖田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院内) | 张店区洪沟路33号 | 20 |
张店区交通运输局 | 张店区新村路19号 | 19 |
淄博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 张店区南上海路5号 | 8 |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院内) | 张店区西六路南首155号 | 15 |
张店区公路事业服务中心 | 张店区潘南东路2号 | 20 |
张店区税务局 | 张店区新村西路156号 | 10 |
张店区税务局新村西路办公区 | 张店区新村西路133号 | 30 |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 张店区和平路15号 | 25 |
张店区教育体育局 | 张店区和平路19号 | 20 |
张店区委党校 | 张店区和平路15号 | 15 |
张店区市场监管局(院内) | 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 | 35 |
张店区市场监管局(院内) | 张店区和平路13号 | 10 |
张店区文化和旅游局张店区文化艺术中心 | 张店区南西四路10号 | 37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 张店区新村西路125号 | 20 |
张店经开区管委会 | 张店区三赢路西首张店经开区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