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首次对袭警单独设置法定刑,最高刑期由三年变为了七年。万万没想到,高压之下竟然还有人以身试法,4月7日,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对一名涉嫌袭警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这也是“袭警罪”入刑以来全市范围内侦办的首起袭警案件。
3月23日晚,张店警方接到辖区群众韩女士(化名)报警,其前夫张某醉酒后在其租住的房屋外闹事,并企图用砖头砸门入室。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带领当晚值班辅警赶往现场处置。在现场,民警见张某满身酒气、情绪十分激动,遂上前对其进行劝阻。不成想面对现场众人的劝阻,张某非但不配合还将矛头转向了正在处警的民警身上,拿起旁边放置的一件铝制簸箕就要往民警身上砸去,一旁的辅警见状立即上前阻止却被张某用手中的簸箕砸伤了头部。随后,满身酒气的张某被民警当场控制并带回派出所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醒酒。
酒醒后,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懊悔不已,但却已无济于事。目前,张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依法逮捕,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许红 杨卉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