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高青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并为依法任命的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高青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
任免名单
(2021年3月17日高青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高青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杨新胜的提请,决定任命:
付 萍 为县财政局局长;
胥志强 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孙 鑫 为县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道德 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付 萍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宋朋朋 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崔玉栋的提请,任命:
刘卫东 为县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主任;
索 军 为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室主任;
霍传宝 为县人大常委会老干部工作室主任。
免去:
李 宝 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室主任职务;
孙华滨 县人大常委会老干部工作室主任职务;
李美霞 芦湖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