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作为 彰显新时代女交警风采——记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研究室副主任王莹

摘要 王莹,女,44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研究室副主任。1998年4月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后被评为全省“公安服务在线”建设先进个人、市政府2020年度政务信息先进个人、全市公安系统“巾帼建功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信息调研岗位标兵”,多次记个人三等功和嘉奖。

从警23年,她先后在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南定中队、山泉中队、事故处理科、办公室工作,不管在哪个岗位上,始终坚持爱岗敬业,奋发进取,用实际行动履行了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彰显了新时代女交警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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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莹,女,44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研究室副主任。1998年4月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后被评为全省“公安服务在线”建设先进个人、市政府2020年度政务信息先进个人、全市公安系统“巾帼建功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信息调研岗位标兵”,多次记个人三等功和嘉奖。

求真务实,提升履职本领

王莹注重学习,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坚持做到在学习的状态下工作、在研究的状态下工作,主动搜集报送各单位亮点信息,向交警总队报送信息采用量连续多年位列全省第一。坚持以文辅政,为领导科学决策开拓思路,主笔撰写的《关于对中心城区停车乱象的调研报告》被评为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修改报送的重型柴油车治理、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零酒驾创建等信息,得到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同时,王莹还定期到大队对信息调研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基层培养文秘人才,提高信息质量,提高了广大民警信息调研和公文写作水平。

主动作为,彰显时代担当

在淄博市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王莹主动参与,起草《淄博市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方案》,定期调度汇总情况,为有效治理代步车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等问题,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做出积极贡献。先后参与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全省深化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应用现场会、全省执法规范化现场会等大型会议筹办,撰写汇报发言、专题片文稿和观摩点解说词,全方位展现了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工作亮点。

2020年初,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肆虐,王莹巾帼不让须眉,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主动请缨担任交警支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情况控制组组长,统筹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调度、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及时发现并帮助指导基层一线解决问题和困难。期间,她带领小组成员建立健全每日工作进展情况、上级重要发文等工作台账,审核编发《疫情防控工作专刊》94期,撰写工作汇报85篇,向上级部门报送各类信息260余条次。同时,制定《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保障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条措施》,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有序。今年以来,针对疫情防控新形势,制定《支队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以及《窗口单位定期检测制度》《内部场所防疫管理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生活和出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确保了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高效运转。

严于律己,保持党员本色

研究室担负着支队综合材料的起草、各类调研文章的撰写以及简报、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上报等任务,工作量大,时间不固定,经常加班加点,王莹不计较个人得失,埋头苦干,塑造了文秘工作人员甘于清苦、精益求精、任劳任怨的良好形象。生活中,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积极参加警营瑜伽、声乐、登山、游泳等兴趣小组,并走进社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日常坚持锻炼身体,在全市公安机关迷你马拉松系列比赛和首届警体运动会中,发扬不怕吃苦、顽强拼搏的精神,1500米跑、4X100米接力等多个项目取得前三名的优异成绩。

从警23年,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职,无怨无悔,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献给公安交通管理事业,是一辈子的骄傲! (记者 江学俊) 

编辑: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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