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14条政策支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摘要 2月7日下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发布会,对近期出台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2月7日下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发布会,对近期出台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实施意见》在建筑容积率、建设手续、奖补资金等方面提出了14条政策,重点支持高星级绿色建筑、高星级健康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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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级领导干部张庆华介绍,《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支持政策、保障措施四个部分,细化了济南市“十四五”期间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任务,明确了推广绿色建筑、提升建筑绿色性能、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等六项重点任务,建设以“碳中和”为核心的绿色城市。

《实施意见》明确了推广绿色建筑、提升建筑绿色性能、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提高建筑节能水平、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施工、打造绿色建筑产业集群等六项“十四五”期间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实施意见》提出,要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其他投资类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新建住宅项目全面推行预制楼梯、楼板、非砌筑内隔墙、空调板、阳台等装配式部件;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寓(宿舍)等工程全面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医院、学校、大跨度及大空间和单体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方式建造。

在支持政策上,《实施意见》从建筑容积率、建设手续、奖补资金等方面提出了14条政策。在建筑容积率方面,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标准和城乡规划要求前提下,采用装配式外墙技术产品的建筑,其预制外墙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建设手续方面,可合理申请提前预售、下调各拨付节点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以及分段、分项验收。在重污染天气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期间,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可从事拆除、土方挖掘、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之外的作业。

张庆华表示,推广高品质绿色建筑是城市绿色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居住品质提升的有效手段。下一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广绿色施工、绿色建材、绿色能源,构建高品质、低能耗的绿色建筑集群,搭建从全方位、多元化的绿色建设产业链,树立黄河流域绿色生态城市典范,引领现代化城市高质量发展。(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帅 济南报道)

编辑: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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