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制定如下措施:
(1)严控大规模人群聚集性活动,原则上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
(2)提倡减少聚餐活动,提倡不组织、不参加10人以上聚餐活动。
(3)人员公务出差前往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的,要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备个人行程。
(4)各单位、社区全面做好外出及外来人员的摸排和登记,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措施。
(5)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
(6)坚持科学、精准、有效防控,严禁随意封村封路,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据山东新闻联播
编辑:杨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