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罕见病药品纳入医保、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2021年,山东再次从心出发,为民服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这七项惠民新政,你收到了吗?
一、大病保险制度新政
《关于进一步完善山东省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三种罕见病药品纳入医保
政策调整后,大病保险合规费用包括:山东省大病保险原有4个特殊疗效药品,通过谈判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等三种罕见病特殊疗效药品,参保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个人自付(含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达到一定额度以上的费用。
2.药品报销比例提高
提高原有4种谈判药报销水平,起付标准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提高到80%,封顶线提高到40万元。对纳入支付范围的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等三种罕见病特殊疗效药品,起付标准为2万元,2万元-4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80%,4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报销85%,最高支付限额90万元。对纳入职工大病保险的政策范围内住院个人负担费用,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左右确定起付线,各市确定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完善残疾儿童筛查诊断机制,“应筛尽筛”
由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具体负责儿童各类残疾筛查、诊断、信息管理等工作,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在诊疗中发现的0-6岁疑似残疾儿童应及时报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及时汇总疑似残疾儿童信息并与同级残联共享。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条件
对本地户籍的,0-6岁申请康复救助的儿童持有残疾诊断证明即可,7岁以上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对持居住证申请康复救助的,还需要“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且纳税1年以上,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且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连续3年以上”等情况之一。
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
包括: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救助手术,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救助手术;为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儿童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等服务。
4.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
该办法明确了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目录内容,规定在目录范围内定点康复机构不得再额外向监护人收取费用。
三、老年人优待
《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优待对象
山东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一律同等享受优待政策。
2.优待方式
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将于2021年推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均享受山东省老年人优待政策,实现各市互认、省内通用。
3.六项优待政策
一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二是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
三是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省外老年人来鲁旅行期间突发疾病的,医疗机构提供急诊“绿色通道”。
四是免购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园、景点门票,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点,七十周岁以上免购门票,不满七十周岁半价购买门票。
五是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
六是按照时段免费或半价进入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健身。
各市、县(市、区)也将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无偿公共法律服务
《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将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自2014年起步,率先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山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走在全国前列。
《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是全国首部有关公共法律服务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分别从公共法律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保障激励、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
2.无偿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包括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调解等服务。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配备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无偿为本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村民和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群众可以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了解本村、居法律顾问配备情况,并向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
3.保障特殊群体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
无偿公共法律服务应当优先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支出型贫困和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以及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同时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在提供有偿公共法律服务时,对上述群体减收或者免收费用。
4.将近年来公共法律服务新举措上升为法规规定
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工商业联合会、有关协会商会等团体,定期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法治体检”等活动,帮助其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五、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
《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为具有山东省城乡居民户口,且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烈士老年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以及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2.对于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给予适当补助或租金减免。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选择实物配租的,优先配租,对城镇低保家庭予以租金全额减免;选择住房租赁补贴的,优先发放。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本人自愿入住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和其他养老机构光荣间集中供养的,设立光荣间标识,悬挂光荣牌,并在房间安排、生活照料等方面体现优待。残疾军人同等残疾程度下优先享受当地社会残疾人相应的住房优待优惠政策。如果是具有双重或者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按照就高原则享受一种住房优待政策。
《办法》实施前,优抚对象已由政府和社会帮助购买、建设住房的,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住房优待政策。
六、残疾人托养服务
《城镇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城镇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规范》2项地方标准,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1.两项标准的服务对象
分别针对居家和日间照料,制定的两项具体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是对托养国家标准的具体细化,此次2项标准对象主要是“处于16~59周岁的智力残疾人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因精神残疾人托养工作特殊,专业性更强,精神残疾人托养标准需进一步研究,山东省将另行制定。
2.《城镇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了专业机构提供居家托养服务和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居家托养服务两大服务方式。
规定了两类服务组织的通用要求,如专业机构应审批与注册登记手续齐全,有稳定的经费运营保障和完善的管理运行制度等。
明确了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配置要求,并对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从业资格、从业经历、服务技能、服务行为等进行了规范。
明确了政策服务、生活照料服务、照护服务、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运动功能训练、家庭和社区生活支持等主要居家托养服务内容及要求,为各地居家托养服务实施提供了基准。
梳理了居家托养服务流程,清晰界定了服务接待、能力评估、方案制定、签订服务合同、入户服务、突发状况处理及服务结束七大关键服务节点,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要求的落实提供了保障。
3.《城镇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了适用于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残疾人的条件,如具有本地户籍、处于16~59周岁、自理能力较弱有日间照料需求等。
重点从基本要求、场所要求、设施设备要求、服务环境要求、管理要求五个维度对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围绕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三类人员,从从业要求、仪表与行为、人员配备、技能要求等进行了规定。
明确了生活照料和护理、膳食服务、康复训练、心理支持、文体娱乐等五大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内容及要求,为各地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实施提供了指引。
规范了日间照料托养服务的流程,包括服务申请、入托评估、签订协议、制定服务方案、提供服务、退托办理等主要环节,并在附录中给出了各环节涉及到的工作表格,极大方便了日间照料托养机构的使用,使本标准更具操作性与实用性。
七、大工业用电降价
《关于山东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降低山东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并对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进行了优化。
1.电价降低,为大工业减负
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客户,电压等级1-10千伏,每千瓦时降低1.1分;35-110千伏以下,每千瓦时降低1.5分;110-220千伏以下,每千瓦时降低1.6分;220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降低3分。预计一年能为全省大工业用电客户节省电费数十亿元。
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客户可主动通过调整生产班次等方式,及时优化用电安排,合理错峰避峰,节约用电成本。
调整后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原则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需现场调整表计时段的电力用户,将统筹安排,做到调整一批、落实一批(自调整次月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将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耿奇贤 姚筱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