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八大关会议厅举行。会议表决任命赵豪志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赵豪志为青岛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赵豪志,1965年5月生,山东东明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历任东营市广饶县委书记,东营市市委常委、副市长,东营市委副书记,东营市委副书记、东营市市长,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现任青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
来源:青岛时政
编辑:何海丽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