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1年1月1日起,山东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将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等6项优待新政,涵盖出行、就医、旅游等方面。
近日,山东省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推出了一律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一批优待政策。优待对象为山东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一律同等享受优待政策。
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将于2021年推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均享受山东省老年人优待政策,实现各市互认、省内通用。
具体优待内容包括: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省外老年人来鲁旅行期间突发疾病的,医疗机构提供急诊“绿色通道”;免购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园、景点门票,社会力量兴办的公园、景点,七十周岁以上免购门票,不满七十周岁半价购买门票;免费进入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场所;按照时段免费或半价进入政府兴办或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健身。
这项新规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市、县(市、区)也将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丛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