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共同参与下,淄博市以复审全省地级市第三名的好成绩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社会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是体现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每年组织一次测评,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淄博市自2011年创建为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以后,连续四届获此殊荣。
据了解,为全面展示文明城市创建丰硕成果,示范带动各地推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央文明委今年评选表彰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并对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复查。经过中央文明办严格评选程序,11月10日,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正式公布,淄博再次成功蝉联。
这块沉甸甸的奖牌饱含着太多的心血与汗水;承载了淄博发展的光荣和辉煌。2011年淄博首次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十年来,我们的城市凝聚工作合力,精准攻坚突破,守护住这块金子招牌,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精神力量。尤其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过程中,全市人民抱定必胜的信念,展现出爱淄博的情怀,以唯旗是夺、勇争一流的拼抢意识,以为淄博未来负责的责任担当,誓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提升城市软实力、竞争力和品牌美誉度的战略之举,也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之举,淄博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瞄准重点难点问题打好突击战歼灭战,广泛开展了志愿服务、文明行为养成教育、百日绿色行动等活动,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城市文明素养、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强化市域社会治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实现了突破提升,以实干实绩让城市更有亮度、更有温度、更有魅力。
淄博的荣光,属于你我!在这收获荣誉的喜悦时刻,向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未来创城路上,我们为城市荣誉,相约再奋战!(全媒体记者 沙红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