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接受各界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10月16日,淄博中院召开特邀监督员聘任会议,来自社会各界的45名代表受聘为淄博中院特邀监督员。淄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久军为与会特邀监督员发放聘书并讲话。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淑玲主持会议并通报2020年全市法院工作情况,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旭宣读《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选任实施办法》,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彭兆胜宣读特邀监督员名单。
省人大代表、淄博金城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赵鸿富,省人大代表、淄博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玉明,省人大代表、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子斌,省人大代表、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魏学专,市政协常委、致公党淄博市委专职副主委刘玉泽,市政协常委、民盟淄博市直总支主委、淄博电视台副台长肖金波作为代表进行发言,充分肯定法院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梁久军院长认真听取了各项意见建议,对各位特邀监督员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指出,司法机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是宪法确定的法定义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应有之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实行特邀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法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对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具有重要意义,也必将有力地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聘任仪式只是起点,接受监督没有终点。特邀监督员来自社会各行各业,联系群众密切,有广泛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希望各位特邀监督员能够有效汇聚智慧力量,发挥好监督纠错、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宣传引导作用,帮助法院更好行使审判权;发挥贴近百姓、了解民意的优势,及时反馈人民群众最真实的想法,传递人民群众最真实的声音,帮助法院更好地倾听社情民意,为民司法;积极参与法院组织的专项调研、检查视察和旁听庭审等活动,近距离监督法院、监督法官,加强对法院队伍执法办案、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的监督。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完善沟通联络机制,通过定期走访、通报工作、召开座谈会、邀请参加专项检查、旁听庭审等方式,全面实现沟通联络的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利用法院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载体和平台,及时公开法院信息;进一步创新接受监督方式,开通特邀监督员监督“绿色通道”,保证监督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切实增强监督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落实意见建议办理,对特邀监督员提出意见建议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限时整改、限期反馈,确保各项监督事项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