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新版“限塑令”的发布,限塑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为更好的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印发《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统筹协调,重拳出击,吹响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冲锋的号角。
一是组织辖区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参加市局组织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并约谈塑料制品不合格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由点带面提高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组织召开辖区市场开办单位、商场超市负责人塑料污染治理推进工作会议,对相关责任人宣讲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相关政策,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禁止相关经营业户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
三是对辖区地膜生产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塑料污染治理文件相关要求组织对辖区地膜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生产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并结合相关抽检结果与企业共同查找分析不合格原因,并做到举一反三,促进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
四是对全区流通领域塑料购物袋等塑料制品开展监督检查,摸排辖区相关经营业户,配合市质检所对辖区销售的塑料购物袋等塑料制品进行抽检。现场检查重点查看产品进货来源、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及产品标识等问题,对发现的销售标识标注不符合相关标准产品的业户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此次检查共抽检样品9批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
下一步,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生产企业进行通报,并对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理。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提高了公众对于新版“限塑令”的认知度,推进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有序进行,为完成各阶段性任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