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认证市场营商环境,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在第三方认证基础上,部分CCC产品认证制度调整为自我声明评价方式。
适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企业可自愿选择第三方认证方式或者自我声明评价方式,2020年10月31日前,仍持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施要求,完成自我评价和产品符合性信息报送,签署自我声明后,对产品加施CCC产品认证标志,并及时办理相应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手续。
近期,张店区认证认可稽查中队对该项制度实施比较集中的低压配电柜(箱)企业,进行了跟踪服务、检查,督促企业按照改革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CCC产品认证方式的转改,更好地延续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
通过检查,张店区上述企业大部分还难以独立自我认证,CCC产品基本上由强制性认证,转为第三方自愿性认证。
下一步,张店区认证认可稽查中队创新监管方式,鼓励企业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加强企业自律意识,实施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该类产品后处理退出机制,让改革既要落地、又要更好地生根、发芽。(林海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