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复工复产 山东减征职工医保基金79.21亿元

摘要 记者从全省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情况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各级医保部门积极发挥医保基金保障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截至8月25日,全省已落实降低费率单位共112.63万家,减征职工医保基金79.21亿元。

记者从全省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情况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各级医保部门积极发挥医保基金保障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截至8月25日,全省已落实降低费率单位共112.63万家,减征职工医保基金79.21亿元;全省已办理缓缴的中小企业1.32万家,涉及职工150.93万人,缓缴职工医保费13.35亿元。

全面实行医保基金预拨付制度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向全省承担新冠肺炎救治的定点医疗机构和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基层医疗机构,预拨付了1-2个月的医保基金,共计28.09亿元,患者一律先就医后结算,确保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从2月16日开始,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各级医保部门又向全省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预拨付1个月的医保基金,共计53.38亿元,用于支付医药企业药款,及时解决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切实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保障

将全省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参保患者及新住院参保患者的核酸检测项目,制订了全省统一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省内异地就医患者检测费用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报销比例,职工、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80%、60%。经测算,全省核酸检测年度费用,医保基金需支付约22亿元。

降低了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并对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实施缓缴政策

自2020年3月1日起,阶段性下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将单位缴费费率在现行费率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3月6日印发通知,按照国家要求自2月到6月再次降低了单位缴费费率,基本达到了原缴费费率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开设医保基金结算绿色通道

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新冠肺炎患者开通医保绿色通道,按月及时结算定点医院医疗服务费用;对就诊患者无论是否参保、是否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是否能联网结算,一律先就医后结算,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费用,有效减少因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记者 范金鑫)

编辑: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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