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被罚2万元!淄博这些餐馆、超市被通报,有你常去的吗

摘要 近日,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三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张店一超市因经营10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最高被罚2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9元。

近日,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三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张店一超市因经营10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最高被罚2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9元。

根据通报,张店博佰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海底捞调味料共计10袋。上述行为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张店区市场价监管局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19元。上述罚没款合计20019元。

淄博渔之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一项及第五项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000元。

张店傅家镇鸿牌全羊馆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一项及第五项,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玉姝) 

编辑: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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