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气象局获悉,受副高边缘暖湿气流和冷空气共同影响,预计5日夜间到7日白天,我省自西向东将有一次强降水过程,并伴有雷电和局地7~9级雷雨大风。全省平均降水量40~70毫米,其中聊城、德州、滨州、东营、济南、泰安、淄博、潍坊、青岛、烟台、威海有暴雨(50~100毫米),部分地区大暴雨(100~250毫米),局部特大暴雨(250毫米以上),最大1小时降雨量可达60~80毫米;其他地区有中到大雨(20~40毫米),部分地区暴雨(50~100毫米)。为此,省气象台于15时30分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同时,继续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本次降雨涉及范围广,降雨强度大,部分地区短时强降雨发生概率大,极易引发洪涝灾害和险情,根据《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于8月5日17时发布防汛预警。省防指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报暴雨区内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认真落实好监测预警、巡堤查险、工程调度、值班值守、避险撤离、抢险救援准备等各项防范应急措施,果断决断提前转移危险区域人员,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根据未来24小时天气情况,省水利厅和省气象局于17时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预计8月5日20时至8月6日20时,济南、泰安、淄博、潍坊等市局部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蓝色预警)。包括:平阴县大部、长清区大部、历城区大部、章丘区东部及南部、莱芜区大部、钢城区大部、肥城市北部、岱岳区北部、泰山区北部、新泰市北部、沂源县西部、博山区西部、淄川区西部、青州市大部、临朐县北部、昌乐县中北部。
省水利厅紧急发布《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立足最不利的情况,着眼最恶劣的天气,做好最充分的准备,防范最极端的事件,全面、深入、细致地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通知》强调,要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和汛情发展变化,加强中小河流洪水防御,立即消除河道中各类阻碍行洪障碍物、施工围堰应拆未拆等隐患,确保行洪畅通。要加强堤防巡查,对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专人盯守,加密巡查频次,上足人员力量,提前预置物资队伍,确保出现险情及时有效应对。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强化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对存在病险尤其是鉴定为三类坝未进行除险加固的水库,务必逐库落实安全度汛措施,降低水位甚至空库运行。
水利工程调度方面,要综合考虑流域整体雨情、水情、工情,科学实施水工程联合调度,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拦洪、削峰和错峰作用。要提前做好河道内橡胶坝塌坝、拦河闸坝开启等工作,按照从下游至上游的顺序依次塌坝,避免人造洪峰。要严格执行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对预报可能出现较大洪水的大中型水库,要提前安排预泄,留足防洪库容。要督促指导地方对蓄滞洪区撤退道路、交通工具、转移地点等关键环节进行再核实、再确认,做好蓄滞洪区人员转移安置准备,确保蓄滞洪区正常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