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泄情绪肆意损毁财物 淄川这两男子结局惨了

摘要 发泄一时爽,后果没法挡。淄川两名男子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竟然肆意损毁他人和公共的财物,结果俩人都“悲剧”了。

7月15日凌晨,刘女士报警称,自己煎包店的窗户玻璃、纱窗、广告牌等物品被砸,损失价值720元。商城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以后,立刻展开调查。煎包店门口没有监控,民警将搜索的范围扩大到了煎包店南侧的生活区。

在逐一查看生活区的监控录像后,民警发现,7月15日凌晨有一个穿着短裤、留着卷长发的人从监控画面里经过,往案发现场方向走去,没过几分钟,这个人又原路走了回来,真是“来时一路小跑、去时长发飘飘”。民警通过体型、走路姿势判断,这应该是一名男子,戴的假发,如此反常的举动显得非常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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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顺线追踪,扩大调查范围,经过走访摸排和调取监控,发现可疑车辆。民警查询车主信息,发现车主郑某的体貌特征与监控录像中的嫌疑人比较相符,于是将郑某传唤到案进行询问,郑某对砸煎包店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大约一个月前的一天,郑某开车来到煎包店附近,想从附近买点东西,就把车停在了煎包店门口。结果煎包店里一个男青年不让停,郑某当时心里挺窝火,就把车开走了,东西也没买成。他左思右想始终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在7月15日凌晨开车到煎包店附近。因为怕被人认出来,郑某就将他媳妇的旧假发戴在了头上,然后来到了煎包店门口,从路边随手捡了两块砖头朝门店扔过去,将门店的窗户玻璃和广告牌砸坏,出完气就回家了。郑某本来想着这个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还是被民警给找到了。事后,在民警的教育下,郑某主动赔偿刘女士经济损失2000元。7月24日,淄川公安分局决定给予郑某行政拘留四日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30岁的王某为了发泄情绪,也十分“豪横”地破坏财物。

6月29日至7月12日,钟楼派出所连续接到报案称,停在路边的哈罗电动单车多次被损毁,车子扔在路边,电瓶却不翼而飞。派出所和刑侦大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后,确定犯罪嫌疑人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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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0岁的王某从辍学后就游手好闲,以在劳务市场打零工为生,之前还因盗窃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过。6月底的一天,王某与父亲吵架后离家出走,赌气不回家,一直吃住在网吧。他半夜出来透气的时候,看见了路边停放的共享电动单车,想骑一下,可是解不了码。积压心中好几天的火气一下冒了出来,王某把车的后轮抬起离地,推到没人的地方,用石头把电瓶砸出来。单车没了电瓶,就能当自行车骑了。王某骑车在大街上瞎转了一阵,觉得没意思,就把车扔在路边,继续回网吧上网。

7月17日,民警通过视频侦查,在淄川SM广场西边的沿河路上,将正在闲逛的王某抓获归案。据王某交待,他曾先后四次将停放在钟楼街道办事处华夏门前人行道处的哈罗单车任意损毁,造成财产损失9000余元。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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