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晚21时,桓台县公安局少海派出所接到市民刘某报警,称其在文体中心篮球场边丢失一部手机,价值2700元;7月2日晚22时,市民王某报警,称其在文体中心篮球场边丢失一部手机,价值2000元。
少海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调取监控,两位失主皆因在文体中心打篮球时疏忽大意,将随身背包放置在场边长凳上,被同一人翻包盗走。由于现场条件受限,且嫌疑人在灯光熄灭后作案,嫌疑人面目难以辨认。通过进一步追踪,民警发现嫌疑人系驾驶摩托车而来。经过深入分析研判,7月13日,民警终于锁定了嫌疑人于某(男,35岁,菏泽人),并确定了其在张店的住处。当民警准备对于某实施抓捕时,晚上21时许,少海派出所又接到王某报警,称其新买的手机再次在文体中心篮球场丢失,价值6300元。
民警调取监控发现嫌疑人仍是于某!根据前两次于某的作案习惯判断,其作案后将返回位于张店的住处,于是连夜赶往于某住处进行守候!凌晨2时许,将正欲回家的于某抓获!经讯问,于某对连续盗窃手机事实供认不讳。
7月15日,于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