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起突破职业伦理底线的事情几乎在同时上演。
在青岛,一名18岁女患者举报心理科医生在微信上对其性骚扰,后经医院调查,坐实了涉事心理医生的性骚扰事实,对其作出留党察看、降低岗位职级、调离临床工作岗位的处罚。
另一件事涉高校师德,在网上引发了更广泛的讨论:中山大学副教授王晓玮因为在网课中出现不良内容,被学校解聘。
与师德有关的,还有这么一则新闻:吉首大学师范学院一名学生社交媒体上自称“萝莉控”,而此人正在某小学实习,即将转正。对此,校方发布声明回应,经多方调查核实,该学生暂无违法事实,但其不良言行,影响恶劣,对该生申请的教师资格不予认定。
观察发现,这几个事件虽然发生在不同领域,但有共性:看似是光鲜亮丽、受人尊敬的职业身份,反倒成了藏污纳垢之地。在职业伪装之下,一些人非但不能履行治病救人、教书育人的应尽职责,反而轻易地就突破了职业伦理的底线,甚至意图利用职务便利为非作歹。
类似的事情,绝非孤例,在很多领域,在很多看见的、看不见的地方,都曾不断上演过。
从本质来说,职业是一种利用专业壁垒来为他人创造价值的事物,而这一壁垒为从业者赋予了在本领域内高于他人的优势与能量。只不过,当一些人丧失了基本的德性与职业伦理,就会将这种优势与能量当作向他人非分索取的筹码,客观上形成了一种“勒索”与“敲诈”。
此次涉事的心理医生与教师,跟其他职业还不一样。一直以来,这两个领域内从业者所担负的功能,被认为对社会进步与文明进程有促进之功,可以产生一种特别而普遍的社会价值,也因此社会对他们投以一种崇高想象与道德期待。从这个角度来说,从业者是否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能否严格恪守职业伦理,至关重要。
我们当然不能期待绝大多数医生或教师扮演道德完人的形象。但是,在任何时候,职业伦理的底线应该坚守,对职业的基本敬畏不能丢。
一个职业之所以有存在的必要性,就在于其可以为社会创造价值。这种价值,当然应该为个人与社会福祉的增进服务,而不是相反。心理医生就应该积极为患者看病,引导其走出人生困境;教师就应该传道受业解惑,培养社会有用之才。一旦有人将这些职业当作作恶的工具,必然带来社会对这些职业身份的认同危机。
人性之恶固然难以捉摸,不过,现实中也存在处罚不够有力的因素。比如,中山大学对于王晓玮起初只做出了调离教学岗位的处罚,在舆论压力下才重新决定解聘。
捍卫职业底线,不应该止于“划红线”,还应该“重执行”;不应该仅仅着眼于个人的惩罚,还应该重视考评机构的作为。从不同层面夯实职业底线根基,从业者才可能不会随便伸出恶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