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完善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机制

摘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放心消费创建暨消费维权机制建设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张店区消保委在科苑辖区淄博富尔玛家居广场率先建立“富尔玛家居广场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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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放心消费创建暨消费维权机制建设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推进张店区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的建设进程,按照淄市监消委字〔2020〕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消保委分会和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张店区消保委在科苑辖区淄博富尔玛家居广场率先建立“富尔玛家居广场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

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按照"四个一"标准设置:即一块提示牌匾,一个服务场所(室)或(台),一本受理投诉咨询台帐,一部受理投诉咨询电话。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向消费者宣传、介绍商品和服务等消费知识,引导和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依法对商品、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并向辖区消保委分会、市场监管所反映真实情况;

依法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并定期上报辖区消保委分会、市场监管所,记入登记台帐;对受理的情节较为严重的投诉案件,及时上报消保委分会,由消保委分会调查处理;对掌握和受理的有关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章案件线索,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培养和发展义务维权工作者,壮大3·15维权志愿者队伍,提升消费维权服务品牌。

下一步,张店区消保委将充分整合消费者权益保护资源,扩大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按照分层分类的指导思想,本着“简便、易行、管用、配套”的原则,在规模较大的商场、超市,集贸及相关专业市场,汽车4S店等商业服务企业;A级旅游景区、医院、旅行社、网络交易(经营)平台;城区的社区居委会、农村的人口相对密集的行政村等逐步建立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为一体的消费维权体系,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整体水平,努力建成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工作规范、高效便民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

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的建立,有利于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健全完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渠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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