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淄博3个集体4名个人获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

摘要 6月29日,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济南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民族事业发展任务。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6月29日,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济南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民族事业发展任务。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参加主会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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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宣读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报》,淄博市张店区伊斯兰教协会、临淄区金岭回族镇中心小学、桓台县起凤中学等3个集体被表彰为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高红燕、王利民、丁宗国、张迎春等4人被表彰为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近年来,淄博市各族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少数民族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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