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3名“烈士”正名,村民求助淄博警方

摘要 为了寻找一份66年前的审讯档案,淄博市公安局档案室的民警翻找了四五个小时,因为这份材料很可能为3名烈士正名。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民警找到了这份事关重大的珍贵的审讯档案。淄川区罗村镇演礼村委在编写村志过...

为了寻找一份66年前的审讯档案,淄博市公安局档案室的民警翻找了四五个小时,因为这份材料很可能为3名烈士正名。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民警找到了这份事关重大的珍贵的审讯档案。

微信图片_20200629094929.jpg

淄川区罗村镇演礼村委在编写村志过程中发现,村中有6名烈士,可是,据一些年龄比较大的村民反映,跟这6名烈士牺牲时情况类似的还有3人。为此,村委开始收集相关材料,准备为这3人申报烈士。他们了解到,有一份关键的审讯材料可能在公安机关保存着。在淄川公安分局寻找未果后,6月19日,淄川区罗村镇演礼村村民李怀正、王祥在淄川公安分局民警吴奉国陪同下来到淄博市公安局档案室求助。

村民要寻找的审讯档案是1954年的业务档案,早已超出保管期限,年代久远缺乏有效的检索方式,且卷内材料多为较薄纸张手写材料,寻找起来非常困难。淄博市公安局档案室民警牛晓红立即开始逐卷查找、逐页翻阅。

四五个小时过去了,民警借助村民通过的少量线索,终于在1954年李某某的审判档案中找到了相关材料。虽然年代已经久远,可淄博市公安局保存的这份档案完好无损。材料中,详细记录了演礼村的3名被害革命群众在1946年被杀害的过程和杀害他们的嫌疑人等信息,为烈士申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近年来,淄博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加大档案保管和信息化利用工作投入,最大限度确保了档案收集门类齐全和安全保管,并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向分县局开放了网上查询利用功能,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淄博市公安局将继续借助宝贵档案资源为服务公安中心工作服务基层实战和服务群众作出更大努力。(孟凡刚 吴玺)

编辑:何海丽002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