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获悉,6月25日晚23时50分,德州市齐河县突发强对流天气伴随大暴雨,引起赵官煤矿和邱集煤矿发生双回路停电,导致赵官煤矿井下滞留人员249名,邱集煤矿井下滞留人员96名。经全力组织救援,两个煤矿所有井下人员已安全升井。遇险事件发生后,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就此事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据了解,当前,我省已进入汛期,强雷电、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有发生,不利因素增多,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通知中对我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于极端恶劣天气带来的安全隐患防范工作做出具体要求。
连续降雨超50毫米 煤矿、非煤矿山即刻停产撤人
通知要求,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汛期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完善暴风、暴雨、强雷电等灾害性天气突发性停电和暴雨淹井以及“雨季三防”等专项应急预案,抓好应急预案的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战性。要加强双回路供电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做好应急备用电源建设,确保停电发生后能够迅速补充电源,确保安全、迅速、有效地撤出井下人员。
还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等刚性规定落实,确保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凡天气预报为蓝色预警及以上或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暴雨过后安全隐患没有排除的,严禁安排下井作业,防范因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确保大雨不淹井、洪灾不伤人。
供电部门保障一级用户电力供应
通知要求各级供电部门要围绕一级用户电力供应保障,组织电网企业全面梳理网架结构,重点针对网架薄弱环节,加大投资力度进行线路改造升级。
据了解,在电力用户分级中,一级用户是指突然中断供电将会造成人身伤亡或会引起周围环境严重污染的,或将会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的,或将会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在政治上产生严重影响的用户。
此外,还要会同气象部门,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协调联动,做好电网风险分析、运行监视、信息汇总和异常处置等工作。要组织各级各有关单位和电力企业进一步完善电力应急处置和故障抢修等预案,做好抢修队伍、备品备件和应急电源储备,有针对性的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电力运行保障能力。
危化品安全管理不松懈
通知中还要求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针对夏季汛期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按标准配备各类排水、发电、加固等应急装备,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紧急停车、物料退出等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展开有针对性的现场处置预案演练,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应急知识和技能,确保突发情况下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各地要突出涉及《忌水危险化学品名单(试行)》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重点,根据遇水反应情形、灭火方法等科学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对前期“四防”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实行闭环管理,严密防范水患带来的安全风险。
极端恶劣天气禁止出海作业
通知除要求相关部门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强对桥梁隧道的安全检查、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外,还要加强对海上交通的动态监管,遇到极端恶劣天气严禁各类船舶违规出海作业,及时通知海上生产作业渔船实施紧急避风。要求各航运单位和港口要严格执行渤海湾客滚船“逢七不开”制度。
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建筑工地停工撤人
同时,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加大对建筑工地、生产厂房、临建设施的排查,重点加强对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临建板房稳固情况和用电设施安全性能的检查维护。遇有大风、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要迅速停工撤人;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区域,要提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强降雨过后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排除积水,要全面排查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隐患问题的一律不得复工。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救援队伍要进入汛期战备状态,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迅速出动,有效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