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六打”专项行动】一男子4次判刑贼心不改,重操旧业被依法监视居住

摘要 6月3日下午,桓台县公安局起凤派出所接到某单位工作人员张某报警称:有两间办公室被盗手机两部、现金2000元。经现场侦查,被盗办公室门锁并未损坏,根据现场痕迹判断,案件并非发生在当日。通过调取单位监控发现,一...

6月3日下午,桓台县公安局起凤派出所接到某单位工作人员张某报警称:有两间办公室被盗手机两部、现金2000元。经现场侦查,被盗办公室门锁并未损坏,根据现场痕迹判断,案件并非发生在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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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调取单位监控发现,一戴口罩、手套男子于5月25日凌晨潜入办公室实施盗窃,后翻墙逃离,在一片农宅处消失。民警进一步扩大侦查范围,发现一骑电动自行车男子特征与案发现场嫌疑人特征相符,经研判最终锁定嫌疑人王某(男,30岁,滨州市人)。6月4日民警在博兴县一出租屋内将王某抓获。

经讯问,王某对5月25日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并称将盗窃所得两部手机出售于滨城区一手机维修店。2009年以来,王某曾因盗窃罪四次被判有期徒刑,2019年4月刑满释放。

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桓台警方依法监视居住,被盗手机被成功追回。

桓台警方提醒:办公场所不要存放钱、手机等贵重物品,下班后要将门窗锁好,钥匙随身携带。办公场所区域应安装实时监控及一键报警系统,同时保安人员要加强夜间巡查。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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