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75名人民监督员宣誓上岗 任期5年

摘要 6日上午,在淄博市人民监督员培训班暨聘任仪式上,75名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这标志着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新一届人民监督员正式上岗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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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宣誓:恪守人民监督员职业道德,遵守人民监督员行为规范,忠实履行人民监督员工作职责,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公平正义而努力奋斗!”6日上午,在淄博市人民监督员培训班暨聘任仪式上,75名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淄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聂玉彬为人民监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这标志着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新一届人民监督员正式上岗履职。

当天9点,淄博市人民监督员培训班暨聘任仪式在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会上宣读了《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名单》,选任王永勤等75名同志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5年。此外,还为淄博市人民监督员发放了聘书,并举行了人民监督员宣誓仪式和为期半天的初任培训。

淄博市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特别是今年,在淄博市检察院和各县、区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淄博市司法行政机关扎实做好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记者了解到,新一届人民监督员中既有专家学者、又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媒体记者、企业家和社区工作者,都是政治素质过硬,公道正派,具有扎实的职业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接下来,我将切实担负起人民监督员职责,确保人民监督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淄博市人民监督员、山东德衡(淄博)律师事务所主任褚文颖表示。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目的是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建立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执法公信力。2014年,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新部署,批准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分为省级和市级,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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